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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看不下去兒童受虐、酒駕成台灣日常!網友提議「追加鞭刑」現在已衝破連署門檻!

台灣酒駕、侵犯事件屢見不鮮,網友現在看不下去了!

有網友特別在國發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案,提議酒駕累犯以及侵犯、傷害幼童等罪犯除了現有刑責,額外追加鞭刑。

酒駕犯罪者之刑責加入鞭刑建議刑責如下。

  1. 對侵犯除現行刑責外,追加鞭刑之懲罰。
  2. 對傷害幼童之傷害以上罪犯除現行刑責外,追加鞭刑之懲罰。
  3. 酒駕犯罪者之刑責除了初犯之外加入鞭刑,若未造成傷亡,每多一次多加一鞭,直到第四次犯罪後,以三鞭為限。
  4. 但第一次酒駕犯罪者,如造成人員受傷或死亡,就必須加鞭刑1鞭,開始起算,每次判鞭刑以三鞭為最上限。

 

提案自10月27號通過之後,立刻引來大批網友認同,已經跨越了5000人門檻,距離期限倒數54天,目前已有12230人已加入連署附議。

提案人表示,鞭刑懲罰不但能嚇阻再犯可能性,對於未來預備犯也能達到嚇阻作用,能有效減少無辜民眾受到傷害。

 

 

國發會在104年推出「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作為全民參與公共事務的常設管道,如果提議已進入附議階段,60天內必須取得5000人附議。現在此提議已達到了門檻,順利成案之後,主管機關就必須在2個月內具體回應參考採用的情形,並將內容公布在平台上。

來源: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

鞭笞、打藤或笞刑,簡稱鞭刑,歷史悠久,是刑罰的一種執行方式。執行者會以竹片或藤製成的鞭,鞭打犯人的臀部,受者的臀部常會皮開肉裂。鞭笞不但見於國家刑罰,也常見於家庭和學校,施行地方主要是手掌或臀部,但其殘酷程度通常不及國家刑罰。
由於這種刑罰普遍被國際組織認為是對受刑人不人道及侵犯其人權,此刑罰在世界上多數地區已經廢除。如今,今日世界上約有16個國家實施類似笞刑,大部份在亞洲及非洲(多數也實行沙里亞法),例如:新加坡、汶萊、馬來西亞、阿富汗、伊朗、坦尚尼亞、波札那、奈及利亞等。

 

Reference:join.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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