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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屏東南榮國中驚傳校園喋血!被傷者已宣告不治,而這個學生的行兇動機居然是……讓人看了不禁搖頭!
在屏東縣南榮國中,同班兩名九年級黃姓男學生,長期互看不順眼,昨下午三點在禮堂前爆發口角。
而其中一名男學生,竟持蝴蝶刀朝同學腹部刺下,鮮血如注,傷口直接貫穿胃深七到八公分。
▲蝴蝶刀。
傷者被送醫急救,院方表示,今早九點多時黃曾一度失去心跳;十一點多,家屬告知決定放棄治療。
警方調查,傷人學生是在網路上買到蝴蝶刀,稱他只是想嚇嚇對方,沒想到不小心刺到人,不是故意也不是預謀。
至於傷人的黃姓學生,則被依重傷害罪嫌移送屏東地院,少年法庭今天凌晨裁定暫行收容,已移送屏東看守所少年觀護所。
近日發生的北投割喉案,我們大罵兇手,要求立刻判死。
但對未成年犯罪者,我們又該寬容嗎?
未成年殺人與殺人未遂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規定,殺人者,可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而依刑法第六十三條及少年事件處理法第七十五條之規定,未滿十八歲的少年犯殺人罪,不致被判處死刑或無期徒刑。
台灣是個對犯罪者很寬容的國家,對未成年人就更不用說了。
你們又怎麼認為呢?未成年殺人,該不該處以與成年人一樣的重刑?留言告訴小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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