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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實版犀利人妻!閨密喊她姊姊,卻偷吃「姊夫」!沒想到竟然是這樣被抓包的…最後還有神展開!


三年前,高雄有位侯姓男子,與老婆的閨密上摩鐵炒飯,還拍下親密照片留作紀念,老婆發現後提告。

小三陳姓女子辯稱不知道兩人已結婚,但是侯妻拿出臉書的照片,陳女有留言,稱侯男、侯妻為姊夫、姊姊,留言說姊姊「嫁到好老公」。

侯妻曾在臉書上發文寫下,「是我老公請人買的」,隔天陳女就留言,說姊夫很讚,姊姊嫁到好老公等話。

是陳女說謊的明證。

高雄地院判決陳女侵害侯妻配偶權,要賠十五萬元。

判決書上說,侯妻發現老公外遇後,因為侯男打死不承認,兩人離婚。

離婚不到一個月,侯男就坦白認錯,得到老婆的原諒,兩人再婚,並聯手控告陳女。

侯妻指控陳女,在明知侯男已婚的情況下,於二〇一二年四年,和侯男上摩鐵開房,發生關係,還用手機拍下兩人的親密照片留念。

侯妻的身心嚴重受創,向陳女求償一百萬元撫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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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女則辯稱,二○一一年認識侯男夫婦時,侯妻自稱是侯男的女友,她不知道兩人已婚。

而且去摩鐵的那天,沒有與侯男發生性關係,檢方也沒有以相姦罪起訴她。


陳女還抱怨,侯男夫婦把她告到她要到精神科治療,無法工作,生活陷入困境,她付不出侯妻要求的撫慰金。

侯男出庭作證,說他和陳女有在摩鐵內發生性關係,並拿出多張兩人在床上的親密合照,法官因此判定陳女須賠侯妻十五萬元。全案可上訴。

小編這時想為陳女說說話,當小三固然有錯,可是一個巴掌真拍不響,侯男夫婦既然已經合好,又何必對陳女窮追猛打…

侯男才是該負責的那個人!

一句話短評:侯男有吃、有照、有拿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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