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M_AfterTag}
健康

驚!隱形眼鏡居然要OOO!而且了這個步驟會造成...!知道後大家都驚呆了!

台北市衛生局近來接獲部分民眾反映,有販售隱形眼鏡業者未請購買者出示醫師處方箋,即販售隱形眼鏡。

衛生局表示與業者討論過後達成共識,業者將宣導購買者須提供六個月內有效的眼科醫師處方箋,才可販賣隱形眼鏡。

台北市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處長王明理表示,北市約有八千多家醫療器材販賣業,現行隱形眼鏡為第二等級或第三等級列管的醫療器材,裝配隱形眼鏡視同醫療行為,須先經眼科醫師檢查並驗光,民眾再據其所開的處方箋購買使用;且隱形眼鏡不開放網路販售,因為民眾若配戴不當,嚴重時恐造成角膜潰瘍影響視力,甚至失明

經一個月宣導期後,若業者販售隱形眼鏡給予未提供眼科醫師處方箋者,將依違反《消保法》處6萬至150萬元罰鍰。

其實這個規定一直都在,只是大家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等到出事再來...(小編小心被查水表!)所以如果大家去買隱形眼鏡的時候,要注意是否有驗光的服務、還是先備妥醫師處方籤喔。這是為了保障我們自身眼睛的安全啊。是說只要有驗光就可以買了吧?

分享一下,下次買隱形眼鏡時記得備妥處方籤喔!

看更多!請加入我們的粉絲團

轉載請附文章網址

不可錯過的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