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鈕承澤出來面對現場失控!大吼推女記者、還打臉受害女:我們是男女朋友!沒有錯!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鈕承澤被控涉嫌性侵新片的女性工作人員,7日上午終於到大安分製作筆錄,筆錄完成後,鈕承澤鞠躬道歉。但他說:「我認定是男女朋友,所以才有親密舉動,不知道為何對方要告我!」

《鏡週刊》報導,鈕承澤向警方表示,和受害女子兩人的關係是「正朝著交往方向進行」,對方也明白他有追求的意思。

▲鈕承澤前往大安分局說明案情。

爆出醜聞之後,一直神隱,直至6日晚間才在臉書發表聲明,稱自事件爆出後,「面對排山倒海的壓力,無法入睡,精神狀態極差。」7日現身只說明30秒就閃離,過程中還動手推女記者,甚至狠踹垃圾桶。

▲鈕承澤鞠躬沒道歉。

一起來看看現場吧!

沒想到鈕承澤一發完聲明,受害A女「曝光LINE對話」反擊鈕承澤說謊!

不過當事人稍早曝光兩人的對話紀錄,女方表示兩人只見了2次面,且聊天只有各講過一句話,不構成所謂的情侶關係。

《聯合報》報導,在鈕承澤解釋兩人是男女朋友關係後,受害A女出示雙方LINE的對話紀錄,在11月24日事發前只有簡單打過照面,之後鈕承澤有約她喝酒,但沒有答應。
之後也有傳過一次訊息關心,但雙方也只各講了一句話就收尾,不構成鈕承澤所謂的男女朋友關係。

A女提供的訊息中,在11月24日事發前,雙方才聊過2次LINE,到了事發當天凌晨1點多,鈕承澤主動傳訊問她「到家了嗎」,接著又打電話關心,但她拒接,只回說:「我現在先不想說話…」到了早上鈕再度傳訊關心,她依舊不回,下午5點多鈕又傳:「你還好嗎?對不起。」都沒有獲得回應。

直到事發2天後的11月26日,A女才主動傳訊說:「我不會恨你或討厭你什麼的,但我覺得我暫時還沒辦法回去工作,需要一陣子去消化這些情緒,你的對不起我有收到了,但我現在還沒辦法說出原諒這種話,我很害怕。」

跟他演過床戲的舒淇,也在粉絲團下面留言:「出來面對」

如果案情成立之後會有什麼下場?

據《自由時報》報導,前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律師陳以敦表示:

若施以強暴脅迫的強制性.交,被害人提出受傷等證據,成罪機率大增,本刑為3至10年;
若被害人於酒醉狀態下被性侵屬乘機性.交罪,刑度與強制性.交同
若是利用上司權威、讓有業務監督關係的女下屬不敢反抗

屬利用權勢性交罪,刑度為6月以上5年以下;嚴重者則為下藥性.侵,刑度從7年起跳。

報導也指出,普通強制性交罪刑度範圍在3年以上10年以下,
如加害者事後與被害人和解,法院通常會從輕量刑,
反之,若是在罪證確鑿前提下卻仍否認罪行,法官通常會以犯後態度不佳加重量刑。

案情到後面對方還是各說各話,你會相信誰說的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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