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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女兒傳裸照被父發現,對象竟是不能愛的人!禁忌的愛讓她失了分寸,事後還坦承...聽了只能搖頭


學生愛上老師,這禁忌的愛真的讓這小女孩失了分寸、也做了傻事!

就讀台北某高職女學生,愛上了年約30的楊姓教師。女學生不僅常常主動私下問老師問題,還交換連絡方式,經常通電話,甚至是出遊。

去年底女學生忍不住喜歡就跟楊男告白,兩人進而交往。兩人原以為這段戀情不會被發現,但女學生的父親在今年無意間看到女學生用電腦傳自己的裸照給楊男,追問之後發現對方竟然是老師,而且兩人還曾多次到旅館發生關係,憤而提告。

檢警在調查時,女學生深怕楊男會失了前途,就袒護的說「是我自己喜歡他的,是我追他的,他沒錯!」希望不要追究楊男的責任。

楊男在出庭時還辯稱說雙方本是你情我願,而且女學生告白時還說自己已滿16歲,「看她16歲我才跟她交往啊」。但檢方認為楊男是在脫罪,老師不可能不知道高一女學生未滿16歲。最後楊男認罪,也坦承雙方多次發生關係,還讓女學生傳了約5、6張裸照給他。

現在楊男與少女家屬達成和解,檢方審酌少女家屬不願要求賠償金,只希望楊男記取教訓,再給他一次機會,檢察官因而予以緩起訴,條件是服40小時勞務

竟然最後才40小時勞務懲罰,小編下巴都掉下來了!而且女學生也太傻,竟然一心想袒護老師...看了不禁嘆一口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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