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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她13歲,說她跟老師「那個」了!但老師居然如此踐踏她!結果報應來了!

這種人是要如何為人師表!?
他是北市某補習班的蕭姓男老師,居然對學生出手,以假日輔導功課為由,帶班上年僅13歲國中女學生到空教室,奪走了她初夜。
女學生以為自己跟男老師成了男女朋友,事後與姊妹淘透露,說出「我和老師『那個』了。」
此事輾轉被檢方得知,學校展開訪查,而蕭男就在此時露出了真面目!
蕭男得知東窗事發,居然傳LINE給女學生,要她把2人所有簡訊、LINE的對話紀錄全刪除,湮滅證據,還叫女學生「不要說,如果講了,我會被關,會坐牢」。
而女學生父母經校方告知後,當然是無法忍受,憤而對蕭男提告。
北檢偵查期間,蕭男飾詞狡辯,否認與女學生有發生關係,更否認雙方是男女朋友。
他還掰了一個故事:說是女學生愛慕他,曾向他告白被拒絕,為了報復才幻想、掰出這些情節陷害他,完全踐踏少女的一片癡心!
但檢察官不信蕭男說法,依法起訴,並經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事證明確,依與未滿十四歲女子性交罪判刑3年6月。
蕭男不服,二度提出上訴,但通通被駁回。
高院更審開庭時,少女父親怒斥此男敢做不敢當,還亂指控他女兒血口噴人,「簡直不配當老師!」。
而少女也通過測謊,蕭男要求她刪LINE的時間,經比對通聯也吻合。
而法官認為事證歷歷,蕭男仍不斷狡辯,也拒絕與受害少女跟父母道歉,決定維持判刑3年6月,駁回上訴。
這種人實在無恥,根本不配當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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