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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劇
林俊傑逛街心血來潮跟著街頭藝人唱兩句,原本大家都HIGH翻了,現在卻有人說要告他!?真的是沒事找事....

前晚JJ和友人在信義區逛街,聽到有街頭藝人在唱他的歌,主動走到該街頭藝人旁聆聽,JJ一時技癢,上前與對方合唱《江南》後半段,在街頭飆歌103秒,引起路人一陣騷動,拿著手機搶拍,唱完歌後JJ揮揮手離去,有粉絲大喊「安可」,希望歌王別走。而JJ同行的友人也以手機拍下這段街頭即興演出 。
JJ昨在臉書分享與街頭藝人合唱的片段,引來粉絲一片讚聲,不料有網友質疑JJ沒有街頭藝人執照,在街頭演唱已經違法,並揚言向北市文化局檢舉。北市文化局昨說,目前尚未收到相關檢舉,從網友敘述內文,林俊傑應是短時間的臨時演出,並非表演主體,並未違反任何規定。
至於JJ街頭演出部分,文化局表示,《憲法》保障人民表演自由,只要演出過程沒有打賞(付費),就沒有太大問題。若有打賞行為,將視同違規攤販請警察進行取締,屆時表演器具可能遭扣留,或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罰款一千二至兩千四百元。
另外文化局提醒JJ除了要注意街頭藝人是否有展演許可證之外,同時他即興演唱不宜太長,若成為主體,反而會害了和他合唱的街頭藝人被記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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