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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蝦?那是窮人才在吃的食物!」監獄甚至規定不可以讓犯人天天吃龍蝦,因為那樣對他們太「殘忍」了.....!我可以被關一餐的時間嗎?

龍蝦和牡蠣似乎普遍被視為「高貴」的食材,成為業者標榜自家餐廳有多「高檔」時不可缺少的餐點,但事實可能並非如人們所想像。
 
《金融時報》專欄作家Tim Hayward撰文指出,如今龍蝦和牡蠣價格下滑,他一點也不感到意外,因為這兩種食材的「身價」一直以來都是被人為刻意炒高的。而在人類歷史中,龍蝦和牡蠣可是廣大勞動人口低廉而優質的蛋白質來源。
 
早在羅馬帝國時期就出現商業養殖牡蠣事業。牡蠣在殼內保留海水以度過退潮期的生物本能,使牡蠣成為可長途運送仍天然保鮮的最佳食材。龍蝦這種無脊椎甲殼生物的存在甚至早於人類,與牡蠣同樣生存力強、可適應廣泛水溫,不但沒有滅絕危機且能用簡單方式抓捕。
 
這是為何在18世紀工業革命後的城市裡,龍蝦和牡蠣通常被當作窮人的食物,例如當時倫敦城外的碼頭工人。現在在泰晤士河畔的泥土沉積層中,仍可找到數世紀以來人們食用並丟棄的牡蠣殼。
 
在19世紀美國部分沿海城市的監獄,還曾明文規定1周內以龍蝦為餐點的次數不可超過多少次,因為只給犯人吃龍蝦就人道而言是種「殘酷且不尋常」的剝奪。
 
後來隨著工業化城市發展,催生所謂的「供應鏈」,創造了保存、封裝、冷凍食品技術,人們擁有更多物美價廉的食材可用,但歷史悠久的知名餐廳卻從未放下對新鮮食材的鍾愛,特別是像龍蝦這類可保留到上桌前現殺的食材,牡蠣和龍蝦的「身價」也因此節節攀升,反而讓大家忘記了最初窮人都吃龍蝦的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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