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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鄭捷殺人案,新光產物保險公司拒絕理賠,理由竟然是鄭捷…法官狠狠打臉!


震驚台灣的鄭捷捷運殺人案,造成乘客四死二十二傷,中央健保署支付了超過百萬的醫療費後求償,但保險公司辯稱這是恐怖攻擊,拒絕理賠,法院判保險公司敗訴。

今天(九日),台北地方法院公布判決,台北捷運依大眾捷運法,向新光產物保險公司投保旅客運送責任險,健保署先付了受害者129萬多新台幣,後來按照投保合約,向新光產險求償。

新光產險拒絕理賠,理由是當時已付給四個死者各四百萬元的死亡給付,台北捷運經調查後並無疏失,鄭捷無差別殺人造成社會恐慌,屬於九一一恐怖主義除外附加條款,是恐怖主義行為,保險公司不須承擔。

但法官審理後認定,根據大眾捷運法,北捷固然沒有疏失,也該對旅客負起損害賠償的責任,健保署支付的醫療費,包含在公共安全事故的投保範圍。

而且鄭捷無差別殺人是為了報復社會,宣洩壓力,並非刻意引發社會恐慌,與恐怖攻擊有分別,保險公司還是要負起責任。


根據以上理由,法官判決新光產物保險公司賠償健保署先支出的全部費用,可上訴。

請把這篇文章分享出去,呼籲台灣的保險公司,負起應負的責任,別再破壞自己的企業形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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