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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三鮮肉遇熟女發「好害羞相揪簡訊」!最後連校長也接到!沒想到女方的下場...簡直神展開!

去年10月,住高雄的林小姐以臉書傳送私訊給新北某私立大學張姓男大生的3名同學,文字不僅露骨而且暗示性強!
「前幾天他跟我說他很想洩慾,可是上網約砲都失敗,他很餓很餓…」、「他整天硬很難受」、「勸妳跟他做要帶套,他約砲者,小心有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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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著林女又以電子郵件寄信給新北某私立大學秘書處和校長室。
並要求學校「請你們約束自己的學生,請他不要再魯砲打了」!或是「張同學私訊我性騷文字,用字非常侵入性」、「張同學以前有拍我裸照,至今我仍非常不安。」
結果張男被同學告知,而且被校方約談,但他覺得林女誹謗他,憤而提告。
而林小姐本人表示,他確實有用臉書訊息跟她講了一些令他感到羞辱的話,她沒辦法忍受才告知學校!而發給其他同學的用意是希望他的同學能提醒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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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檢察官認為,這些信件、訊息,內容說到「約砲」、「找不到砲友」等事即便是真的,林女指摘事項也是張男私德,並非是善意發表可受公評之事,因此依加重誹謗罪起訴林女。
普通誹謗罪及加重誹謗罪之區別(來源)
「前幾天他跟我說他很想洩慾,可是上網約砲都失敗,他很餓很餓…」、「他整天硬很難受」、「勸妳跟他做要帶套,他約砲者,小心有毒」。
接著林女又以電子郵件寄信給新北某私立大學秘書處和校長室。
並要求學校「請你們約束自己的學生,請他不要再魯砲打了」!或是「張同學私訊我性騷文字,用字非常侵入性」、「張同學以前有拍我裸照,至今我仍非常不安。」
結果張男被同學告知,而且被校方約談,但他覺得林女誹謗他,憤而提告。
而林小姐本人表示,他確實有用臉書訊息跟她講了一些令他感到羞辱的話,她沒辦法忍受才告知學校!而發給其他同學的用意是希望他的同學能提醒他!
但檢察官認為,這些信件、訊息,內容說到「約砲」、「找不到砲友」等事即便是真的,林女指摘事項也是張男私德,並非是善意發表可受公評之事,因此依加重誹謗罪起訴林女。
普通誹謗罪及加重誹謗罪之區別(來源)
依行為人在指摘或傳述所使用方法之不同,而將本罪分為普通誹謗罪與加重誹謗罪:行為人若是以言詞或舉動為之者,構成刑法第三百十條第一項之普通誹謗罪。
如果行為人之指摘或傳述是以文字或圖畫為之,例如刊登雜誌(院解字三○八二號)、印發傳單(院字二六八五),即構成刑法第三百十條第二項之加重誹謗罪,因為寫成文字或畫成圖畫,流傳上顯較單純以口頭方式為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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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林女跟鮮肉之間或許有些爭吵,但是跟其他人扯上關係甚至到毀壞名譽的地步就有點超過了!
提醒大家,千萬不要把別人的醜聞放到台面上來講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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