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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商美邦人壽拒賠孝男200萬,原因曝光竟然是....!大公司竟說出這種話!大家來評評理!

劉父臥病在床(右圖),劉志明為了照顧父母,即使經濟拮据也咬牙付保險費。家屬提供
今日出版的《蘋果日報》報導,單身裝潢工人劉志明扶養年邁父母,雖然經濟拮据,一度想停繳每月二千三百多元的意外險、壽險等保險費,但轉念「如果我突然走了,這筆錢可代我照顧父母」,咬牙續保。

不料去年十一月劉男在工地踩空樓梯撲倒,左胸撞擊電扇馬達休克死亡。檢方相驗解剖記載弟弟的死亡方式是「意外死」,直接引起死亡原因為「心因性休克」,造成原因則為「致死性胸部鈍擊」,「搬物時跌倒撞擊及肥大性心肌症」。結果三商美邦竟認為死因是「肥大性心肌症」,拒絕理賠意外險,只願賠壽險一百二十萬元。

保險公司主張,一般人不可能因胸部遭鈍擊就死亡,劉男有嚴重心臟腫大病變,血管有高達百分之四十堵塞,送醫時也有心律不整情形,所以是因個人內在的疾病、體質導致死亡。家屬委任律師詹志宏提告指出,若沒有發生胸部遭鈍擊意外,根本不會導致心因性休克死亡,這是不可預見、外來、突發的意外事故。

真的太瞎扯了!什麼叫做般人不可能因胸部遭鈍擊就死亡」?分享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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