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親子情全鬧翻!養父母豪曾贈3千萬嫁妝 養女怒:為了你們我還得憂鬱症
台南市某知名望族,夫妻倆儘管已育有子女,
多年前仍收養許姓女子當養女,而且對她疼愛有加,
甚至在她出嫁時,還贈送3000萬元的嫁妝,
不料這段親子感情,卻因為在2009年一場爭吵生變,
雙方因此長達10多年都沒連絡,這讓養父母十分心寒,
向法院聲請終止收養關係。
法院判決指出,這對夫妻在1976年,收養毫無血緣關係的許女當養女,
之後對她疼愛有加,連親生子女都未曾出國留學,
夫妻倆卻在養女國中時期就送到美國念書,可說是用心栽培。
許女學成歸國後,和一名小兒科醫師結婚,
養父母更是大手筆地送她3000萬元嫁妝。
2009年,許女和丈夫帶著女兒到美國旅遊,之後決定脫團多玩幾天,
於是告知養父母,不料此舉卻激怒兩老,認為養女把丈夫和幼女棄之不顧,
當下持反對意見,雙方因此發生激烈爭吵,即便許女回國後也不願和養父母聯繫。
直到隔年,養父生病在家休養,許女才在先生和公婆的陪同下回家探視。
儘管許女當時曾口頭表示歉意,養父仍怒氣未消,要求對方下跪道歉,
但許女不願意,雙方關係降至冰點,自此10年都不願往來。
期間養母曾罹患乳癌、養父動心導管手術,卻都不願告知許女,
事隔多年養父母認為雙方已無實質親情的聯繫,
就在去年向法院聲請終止收養關係。
法院審理後,許女稱說的確有和養父母發生爭吵,
但認為這是親子間常見的誤會和摩擦,事後也嘗試多次取得對方諒解,
就連夫婿也證稱,妻子還因此罹患憂鬱症,
也曾多次撥打電話連繫養父母都未獲回應,才會決定冷處理。
審酌雙方說詞後,台南地院一審判決養父母敗訴,
但二審法官認為,許女和養父母的確有長達10年未曾聯繫的事實,
認定親子雙方缺乏積極且有效的溝通管道,
因此認定難以維持收養關係裁准終止;
全案上訴到最高法院,法官認定二審裁定程序有疑慮,
駁回終止收養裁定,發回台南地院更為裁定。
-----------不少網友也發表了他們的看法---------------
有人認為養父母太過守舊
下跪感覺是舊時代的做法
畢竟這件事情就算對不起也是對不起丈夫或夫家人
養父母這麼大動肝火
有點難以理解
這點事就要下跪真的有點誇張了
為了多玩兩天大吵?父母也是控制慾強吧!
都嫁出去了,老公婆家不反對就好啦!
但父母生病做子女的再氣也是要去照顧陪伴
也有人認為養女太無情
對自己父母,跪又有什麼關係,父母對子女互相都沒有隔夜仇,
能為一件小事就氣到互相10年不聯絡,其實這對親子,感情是很淡薄的,
但養女自己要感恩在心,父母收養你,從小到大培養到國外唸書
花費多少心力跟錢,甚至3000萬嫁妝,你連低頭都不願意,難怪養父母心寒
從小疼愛到長大,養父母供出國留學還給3000萬嫁妝...
真是不懂感恩的養女,道歉會很難嗎,長輩只是要人哄的感覺
小編認為兩邊都有些問題
做父母的腦袋裡一定要有一個觀念:
孩子成年了即為獨立人格,你必須把他當做一個成年人來尊重,
不管你花了多少錢栽培或是出了多少嫁妝。
她仍然是一個人,也許養父母心寒,但假使養女認錯
卻沒有給機會迴旋,是不是也太無情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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