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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北院判張國煒接任長榮總裁「繼承140億財產」! 大房三子張國政不甘提上訴!

長榮集團創辦人張榮發,在4年多前離世,留下大筆的財產,而這筆龐大的遺產張榮發立遺囑要全留給二房的獨子張國煒,並指定張國煒接任長榮集團的總裁。

而大房對此表示相當不滿,於是大房的三兒子張國政提出立遺囑無效訴訟,但台北的地院認為遺囑確實是張榮發親自簽名的,而且也符合法定要件,因此判張國煒「勝訴」!

(圖 / 長榮集團提供)

(圖 / 聯合新聞網)

結果張國政似乎無法接受這次判的結果,又再次上訴,而高等法院也準備程序中,但因這案件涉及家事處理的程序,法官不開放他人旁聽。

遭大房三兄弟聯手逐出集團的張國煒,2018年創辦星宇航空,今年1月23日首航澳門、峴港、檳城等航點,但新冠肺炎不久就在世界各國爆發,星宇航運受影響。

張國政提告時,主張父親立遺囑時,是無法表達自我意識,且遺囑也並不是由父親自己簽名的,也沒有父親指定的兩個以上的見證人、也沒有公證人陳述遺囑內容,且沒有陳述代筆遺囑繕寫人劉孟芬的姓名和居住地址,根本就不符合民法的要件!

(圖 / ctwant)

張國煒抗辯,依法院調閱父親就醫紀錄,足證父親製作遺囑當時具表述意思能力,且遺囑經父親自述為自己遺囑後公證,已屬公文書,調查局鑑定也證明遺囑簽名是父親親簽,遺囑應有效。

北院認為,根據張榮發就醫紀錄,僅能證明張榮發身體狀況需反覆入院,認知功能項目都記載正常,無法證明張榮發製作遺囑時,有精神障礙或心智缺陷而喪失遺囑能力。調查局鑑定遺囑筆跡,確認和張榮發生前書寫習慣、筆跡結構布局相符,確認遺囑是張榮發親筆所簽。

(圖 / 自由時報)

劉孟芬證稱,張榮發2014年11月,覺得自己年紀愈來愈老,想預先安排遺囑,便要求她打字,日後再逐漸新增,直到同年12月中旬,張榮發欲安排密封遺囑程序,希望她和柯麗卿、吳界源、戴錦銓擔任遺囑執行人。

她說,公證人當日確認遺囑是張榮發真意後密封,由現任長榮集團副總裁柯麗卿、時任總裁特助吳界源和法務執行長戴錦銓擔任見證人並簽名;張榮發在每張遺囑均有簽他的英文字首,意識清楚。

三人作證,張榮發當時雖說話緩慢,但意識清晰

北院認定張榮發當時具自我表述能力,簽名無明顯障礙,遺囑密封也符合法律要件,判遺囑有效。高等法院民事庭今預定10點40分開庭,因前一庭遲未能結束,延至11點20分才開庭,但法官以家事事件法規定,諭知本件不公開審理。

其他房一定是不甘心才會親人之間逗得你死我活...其實還蠻難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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