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M_AfterTag}
生活

救護車救人狂飆!卻遭灰車「硬切擋道30秒」網友大罵:別人的命都不是命?

無論是開著救護車,還是讓救護車先走的駕駛、行人,
都是在救人,而救人,可說是分秒必爭!

即使法條已有規定要禮讓救護車先行,
卻還是時常能看到不讓,甚至是惡意擋車的駕駛,
實在是無法苟同其行為,
就在本月(22日),高雄有輛救護車大聲鳴笛,
在行經凱旋三多十字路口時,
卻遭一輛要左轉還直接「殺出來」的灰色小轎車擋住,
因為直接切到救護車正前方,
將近30秒的時間擋在路中,
害的救護車卡在路上進退兩難,
眼見轎車並無移開的打算,
救護車只好另行繞過趕往醫院。

▲救護車見擋在路中央轎車不走,只能默默繞道離去。

一名女網友在臉書「爆怨公社」上傳一段行車紀錄器,從畫面中可見,鳴笛救護車以最快速度行駛,豈料在十字路口時殺出一輛灰色小轎車,打了方向燈卡在救護車前面,逼得救護車只好緊急煞車等待,哪知轎車近15秒的時間都未離去,救護車只好另闢一條路緊急右轉繞過,所幸另一邊車輛已緊急煞車讓路在旁等候,讓救護車可以順利趕往醫院。

原文:
「在外車道要左轉
方向燈打了就算是吃無敵星星了嗎??‍♀️?‍♀️
純抱怨
救護車有鳴笛
需要者自取不用問
大家午安~ 車內的是阿伯
#外側車道左轉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了解一下」

影片曝光後,網友紛紛留言說,
「他也是蠻帶種的」、
「三寶出巡,所有車輛要自動退避!」、
「已檢舉」
這一位網友直接檢舉,真的感謝網友維護道路治安。

補充法條: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11項規定,
若駕駛聽聞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毒性化學物質災害事故應變車之警號,
不立即讓道,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3600元罰鍰,
並吊銷駕駛執照,若致人死傷者,
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6000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
並吊銷駕駛執照。

▲轎車擋在路中央將近30秒。

相關影片:
 

Reference:

看更多!請加入我們的粉絲團

轉載請附文章網址

不可錯過的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