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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嬤帶著兒子和孫子到醫院做DNA鑑定,沒想到有血緣關係卻不是「親父子」!鑑定結果讓阿嬤落淚!而背後原因的「兇手」竟然就是「他」!

這真是太誇張了啊!有血緣關係卻不是親父子...
 
▼一位溫州老太太,帶著自己的兒子和7歲的孫子,來到浙江某司法鑒定中心做親子鑒定。一開始,孫子和兒子的20個基因位點有一個不吻合,法醫告訴她肯定是一家人。

女法醫們說,第一眼,她們就覺得老太太的神情堅定、目光如炬,是那種藏了很多心事不動聲色的人。當時,老太太對七歲孫子說:“把手指伸出來,紮一針,沒那麼痛。”
 
抱著孫子的是她兒子,回過頭來說:“媽,有這個必要嗎”,然後搖著頭笑了笑,覺得要將自己和兒子做親子鑒定,實在是個滑稽的決定。
 
年輕的爸爸和兒子都經歷了指尖採血,他們的血液樣本被拿進了DNA鑒定實驗室。
 

第一輪鑒定:父子倆的20個位點,有1個對不上
 
現在鑒定機構做親子鑒定通常是通過對個人特定的遺傳標記進行分析,這種遺傳標記就包含在DNA中,與生俱來終生不變。

這些標記,在鑒定中被稱為“位點”,取哪幾個位點全都有明確規定,不是任由鑒定機構隨意選擇的。正因如此,也才能保證親子鑒定的科學性和規範性。

三天後,法醫亮出結論。大多數人來做親子鑒定要的結果,無非是“是”或者“不是”但是有的時候,還會有第三種結果,“不好說”,也就是“確定不了”。
 
這次的結論恰恰是第三種。
 
兒子又笑了:“這不是開玩笑麼?寶寶,要麼是我的孩子,要不,就不是我的孩子,怎麼結果還會是‘不好說’呢?”

這個案子出現了“意外”,這對“父子”20個位點有1個對不上。出現這種情況時,先不需要測定CPI,而是需要加測位元點。 從醫學上解釋,出現這種情況有兩個可能性——

一、他們是親生父子,但是遺傳過程中基因發生了突變。

二、孩子的父親是男人的近親屬,比如親兄弟,甚至比如父親,遺傳基因有細小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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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輪鑒定:加測母親的DNA,找出突變的基因來自母親還是父親

她們對老太太說,孩子肯定是“你們家”的孩子——言下之意,不必再繼續做下去了。

老太太沉默良久,開口:“我要一個肯定的結論,孩子是誰的。”

老太太一口應允:“是不是要提供孩子母親的血液樣本?沒問題。”

半個月之後,老太太帶來了兒媳婦,抽血取樣。

媽媽的血樣和男孩的血樣繼續進行DNA比對,這一回比對的主要是男孩發生突變的基因是遺傳自母親,還是父親這一邊。

結論是:突變發生在遺傳自父親的基因上。

那麼事情的可能性又回到:是父親的遺傳基因發生突變,或者本來就是遺傳自父親的男性直系親屬。
 
▼一般親子鑒定機構會對檢材做三個月以上的保存。比如這個案例,小男孩的血樣第一次鑒定只是取用了部分血樣,剩餘的則低溫密封保存。

第三輪鑒定:經過比對,孫子居然跟“他”完全吻合

法醫說,沒想到數月後,那位溫州老太太又來了,並且帶過來一個男人——沒有表明身份,“我們又提取了這個男人的血樣,與男孩的血樣檢測比對,發現20個位點完全吻合”。

事已至此,老太太才把事情說白了,最後那個“吻合”的男人竟然是老太太的丈夫!!而之前來檢測的兒子是他們的獨生兒子。老太太一早就明白了,但是強硬的她就是要一個明確的結論。
 
最終證實,"孫子"是媳婦和公公的骨肉……

▼她似乎一吐為快:“我的兒子是個傻兒子;多年來我隱約覺得老頭子和媳婦之間有問題,我真希望我的感覺是錯的。現在,這到底是一個家,還是兩個家……”

 
她止不住淚,掉頭就走,連鑒定結論都沒有拿。

這這是太誇張了,公公居然與兒媳私通!!原本以為的孫子卻莫名變成了兒子,也讓父子變成了兄弟,根本就是徹頭徹尾的人倫悲劇啊!大家覺得公公和兒媳這樣做是不是太過分了啊?喜歡這篇文章的話,就按下你的想法,並點個讚分享出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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