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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太誇張!14歲少女上廁所處理月事,結果竟然遭到老師……!?氣得少女母親怒控老師傷害!

新竹市一所中學有1名14歲國三少女,今年4月底生理期來的時候,下課時間因為顧著跟同學聊天,所以忘記去廁所替換衛生棉,上數學課的時候才舉手跟老師要求去上廁所,當時老師讓她前往,但隔天竟然依班規「上課上廁所要打10下」所以要處罰她,少女解釋當時是去處理月事,但老師依舊堅持執行,以竹鞭鞭打少女的左大腿10下。


事後少女感到疼痛,拿手機拍下腿上被打過後的紅腫痕跡,被老師發現後,要求她要刪除照片,還去電跟少女母親說明,說是因為少女違反班規所以被處罰,當時讓母親很不好意思地一直向老師道歉,直到少女返家後,才得知這整件事情根本就是老師沒有同理心,所以怒向校方投訴,並報警控告老師傷害。

少女母親痛斥:「人有三不便,更何況是月事來了,老師墨守班規,隔天再補打,真的很不通情理!」該校長表示,校園發生體罰學生事件,校方即組不適任教師小組調查,老師確實有打學生,事後也向家長及女學生道歉,只是女學生表達想繼續上李師的課程,因此調查小組認定李師違反零體罰政策,並未影響學生身心,情節不重大,記申誡一次;但少女母親深表不滿,直呼:「處份太輕了!」

▲少女驗傷報告

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痛批,校規、班規若違反《教育基本法》,都可視為無效,更何況少女是有生理需要,必須佔用上課時間上廁所,身為教育者沒有諒解學生, 還為此行值班規,在不合理的情況下體罰學生,這種行為跟「酷吏」沒有兩樣,只是為了要立下威信而「殺雞儆猴」,教育方式確有不妥。如果學生是故意藉故上課時間上廁所,也應與輔導室合作輔導,不可體罰學生。 

其實當學生有生理問題時,老師應該要體諒才是啊!讀者們又覺得怎麼樣呢?來投票看看你認為應該要體諒還是要體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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