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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奇
消失19年,男子被判「死亡」結果他突然出現證明「自己還活著」但法官卻拒絕讓他「復活」??

一個人失蹤、生死不明
經過一定的期間後,法院就會宣告失蹤者已經「死.亡」
讓家屬可以處理他的身後.事
如財產的繼承,或是配偶的再婚等
然而如果失蹤者在被判定死.亡後再次露面
那法律上又會如何判決呢?
讓我們來看看羅馬尼亞這個男子的故事吧!
今年63歲的羅馬尼亞南子康斯坦汀
26年前隻身到土耳其擔任廚師
期間他曾因為處理老婆外遇的問題回到羅馬尼亞
但1999年他再次飛到土耳其工作時
就跟家人斷了聯繫,整個人像是人間蒸發般,完全沒了音訊
康斯坦汀的老婆在等待丈夫幾年後因打算再婚
於是向法院申請丈夫失.蹤
最後終於在2016年時取得康斯坦汀的死.亡證明
然而在今年初,康斯坦汀卻因為非法居留而遭土耳其政府遣返回國
而他回到家鄉後才發現事情完全變調!
首先,康斯坦汀在進入海關時
被海關認為是盜用他人身分試圖偷.渡入境
後來透過舊護照照片、指紋等資料
康斯坦汀才知道自己已經因為失.蹤而被判「死.亡」,所有的證件皆已無效
為了找回自己的身分
康斯坦汀要求法院收回2016年發出的死.亡證明
但就算他活生生的站在法官面前
但法院仍以已經超過推翻死.亡認定的期限為由
判定康坦斯汀的死.亡證明依然有效
由於沒有合法身分,康坦斯汀無法再次返回土耳其
目前只能暫時被羅馬尼亞移民局居留
康坦斯汀表示,自己明明活著,卻被判定死.亡
現在沒有收入,更無法工作,甚至還患有糖尿病
但他也表示,無法接受判決結果,將會再次上訴
這情況真的很微妙啊
明明活生生的出現在大家面前
但卻還是被判「死.亡」證明
這樣的判決結果誰能夠接受呢?希
望羅馬尼亞的政府能還給康坦斯汀一個公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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