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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那天,公車停在路邊,車上只有我和司機,平常很親切的叔叔竟然伸手對我做...!」這女孩,六年來都搭乘這班公車上下學。

這實在是太可惡了!基隆一名13歲女童,去年小學畢業前,搭乘6年來常搭的公車,司機也是常寒暄的親切叔叔,未料司機見她落單又打瞌睡,竟下手性侵,今年4月女童家屬得知後報警,司機卻稱是兩情相悅,客運公司也因司機還在審理中,讓他繼續載客。專家痛批,性侵再犯可能性高,即便未判刑,也應調內勤避嫌,客運公司如此輕忽,「根本無視消費者安全!」

女童小學6年來都搭乘基隆客運的公車上下學,已婚的公車司機44歲的簡銘峰常載到女童,對她噓寒問暖,在女童眼裡,他是親切的叔叔,對其毫無戒心,從未想過叔叔竟會變成惡狼
 
警方表示,去年6月底,女童上完小學最後一堂課,中午放學後如同往常一樣搭乘簡嫌駕駛的公車,在車上放心打瞌睡,車子行經瑞芳偏僻山路,簡嫌發現車上僅女童一人,且其正呼呼大睡,他竟將車子停靠路邊性侵得逞,事後還威脅:「我知道妳住哪裡,不准告訴任何人!」
 
直到今年4月,家屬見女童舉止反常,原本活潑的她越來越沉默,而且整天待在房間裡,不參與任何活動,家人詢問之後,她才哭訴遭到簡嫌性侵,家屬氣得報警。
 
簡嫌卻對警方說,女童常搭他的車,兩人日久生情,他是在兩情相悅的情況下才發生性關係,警偵訊後仍依妨害性自主罪嫌將簡嫌函送法辦。
 
不管是不是兩情相願,對方都還只是個13歲的孩子而已啊。台灣的法律對於這整性侵犯的判刑實在是太輕了,才讓這種惡狼一直出現!在馬來西亞,未成年性侵害可是要判鞭刑的!
 
分享一下,這種人真的是很不應該!大家要小心自己或提醒身邊的人不要讓自己落單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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