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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侵犯女子的累犯,再度伸出狼爪襲胸,卻求法官從輕量刑!因為他擔心入監服刑時會被…無恥的禽獸!
桃園有個曾姓男子,有兩起侵犯女子前科。去年凌震他騎車看見一個女子落單,從後熊抱女方並襲胸十幾秒,到案坦承犯行後要求從輕量刑。
他聲稱,擔心在獄中服刑時「愛汙染」,出獄會再犯,因此希望刑期短一點。
曾男之前兩起侵犯女子案件,各被判刑六月與八月,三年前服完刑出獄。
去年十月六日半夜十二點左右,他騎機車經過桃園市桃園區國興街,看見一個女子獨自一人在街上走,確認四下無人後,就從後環抱受害者,限制其行動,雙手在受害者酥胸上亂摸亂抓,十幾秒後才鬆手逃走。
受害女子精神嚴重受創,告知男友後報警處理。
案發三天後,曾男深夜騎車遇到路檢,警方從機車置物箱中找到遭竊的機車車牌,進一步查出曾男的猥褻犯行。
曾男全部認罪並求輕判,但因他是累犯,構成加重條件,一審法官依加重竊盜罪判他七個月,強制猥褻罪判他一年,合併執行一年四個月。
曾男上訴求饒,說他深感後悔,擔心入監時受汙染,出獄會再犯,請求從輕量刑。
高等法院指出,曾男所犯兩罪都是六個月以上徒刑,一審判決已經考量他的犯後態度,而且他造成受害女子嚴重驚嚇與心理創傷,不應再減刑,駁回上訴。
這個曾男真的很「厲害」,所有的侵犯罪中,最少要被判六個月。他犯了兩起,一個六月、一個八月,很有可能都是認罪並表示有悔意才得到輕判,這種知法犯法再玩弄司法的人,真的令人髮指!
認罪又有悔意的人哪會一犯再犯?用用大腦吧法官!
如果你也覺得這種累犯只應加重不應減刑,請把這篇文章分享出去!呼籲法官加重累犯的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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