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憋屈!屍檢時發現女兒竟非親生!

憋屈!女兒失蹤遇難,屍檢時發現竟非親生

2017年5月15日14:58:31

浙江24小時-錢江晚報記者盛偉通訊員劉歡

開化男子汪祥這頂綠帽帶得憋屈:10歲女兒失蹤遇難後屍檢發現非親生,生父竟然是前妻程梅仙的現任丈夫,也就是說,前妻和自己沒離婚時就已經和現任丈夫暗度陳倉了。

 

 

網路配圖,圖文無關

日前,開化法院馬金法庭審理後認為,被告程梅仙所生之女汪雨與原告之間不存在親生血緣關係,汪詳對汪雨沒有法定撫養義務,程梅仙要償還所有汪祥付出的的撫養費用和精神損失費6萬元。

汪祥、程梅仙於1995年結婚,並與1997年、2007年先後生育了兩個女兒,小女兒汪雨就是不幸罹難者。

2011年,夫妻雙方因感情不和協議離婚,大女兒隨父親汪祥生活,小女兒汪雨隨母親程梅仙生活。

 

2016年6月30日,10歲小女兒汪雨從住處走失,家人苦尋無果之下,只能向當地公安求助。

2016年10月30日,公安機關在一條下水道內發現了一個女孩屍體。經鑑定,確認該屍體就是失蹤女孩汪雨。

屍檢結果顯示,汪雨的父母竟是程梅仙及其現任丈夫汪成功,與汪祥不存在血緣關係。

一想到小女兒竟然不是自己親生的,前妻曾對自己不忠,汪祥越想越氣,一怒之下將程梅仙告上了法院,要求其賠償自己這些年的撫養費及精神損失費。

法院審理後認為,程梅仙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違背夫妻之間相互忠實的義務,與婚外異性生育一女,侵害了原告的人格尊嚴;尤其是汪雨不幸死亡後,經過公安部門的屍體鑑定,原告才得知汪雨不是其親生女兒,而是被告與現任丈夫所生育,對原告造成了極大的精神損害,被告的行為存在明顯過錯,綜合被告的過錯程度、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後果、經濟能力及本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該院酌定由被告賠償原告撫養費、精神損害撫慰金合計60000元。

 

Reference:大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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