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嚇!!她因為這樣「性開放」,結果不但害死3任丈夫,甚至還讓它「這樣」!!!果然是紅顏禍水!!!
春秋時代是一個禮崩樂壞的時代,禮崩樂壞的一個重要標誌就是兩性關係比較混亂。一些統治者荒淫無恥,非禮姦淫的事件幾乎不勝計數:有子通庶母的,還有兄妹私通的,更有君主霸占臣子妻子的……需要說明的是,史書上之所以記下這些緋聞、醜聞,多半不是因為兩性關係本身,而是因為這些不正當的兩性關係後來都影響了歷史,成了政治事件。但僅就這些有明確記載的案例,便足以令人咋舌。
夏姬原是鄭穆公的女兒,後嫁給陳國的夏禦叔,生下一個兒子,叫夏徵舒。夏禦叔死後,夏姬同時與陳靈公、孔寧、儀行父君臣三人保持著情人關係。陳靈公經常穿著夏姬的內衣在朝廷上炫耀,還公然邀請大臣孔寧、儀行父一起到夏姬家喝酒、鬼混。三人喝了酒就更肆無忌憚,陳靈公對孔寧、儀行父說:“我看夏徵舒這小子長得很像你們啊。”孔寧與儀行父則說:“我看他長得也像您啊。”說完三人哄然大笑。夏徵舒已經成年,聽到談話,感覺受到了莫大羞辱,就在三人喝完酒離去時射殺了陳靈公。孔寧與儀行父趕緊逃跑,才免於一死。射殺了陳靈公後,夏徵舒一不做二不休,乾脆篡奪了陳國的政權,自立為陳侯。這便是陳國歷史上有名的“夏徵舒之亂”。
楚莊王以平亂為由出兵,很快又把夏徵舒殺了。楚莊王殺了夏徵舒,但沒殺夏姬,不但沒殺,他自己也被夏姬迷得神魂顛倒,甚至要娶夏姬。但楚國大臣申公巫臣勸阻了楚莊王,說夏姬是禍水,跟她有瓜葛的男人都會倒霉;再者,大王您要追求仁德,而不是追求女色,“貪色為淫,淫為大罰”。聽了這一番勸諫,楚莊王放棄了夏姬。隨後,楚國大司馬子反又要娶夏姬,申公巫臣再次勸阻,後楚莊王將夏姬賜給一位作戰勇猛的軍官連尹襄老。但“跟夏姬有瓜葛的男人都倒霉”的判斷,像魔咒般跟隨著這位風流美麗的女人。不久,尹襄老也在晉楚鄢陵之戰中戰死,連屍體都被晉國搶了去——夏姬又一次成了寡婦。
成為寡婦的夏姬被楚莊王派人送回了鄭國。不久,申公巫臣借出使齊國的方便,繞道鄭國,在驛站館舍中與夏姬相會、成親。隨後讓副使回楚國復命,自己則帶著夏姬私奔到了晉國。私奔之事驚動楚國上下,楚國大司馬子反更是醋意大發,下令將巫臣的家族成員一網打盡。申公巫臣發下毒誓,要報復子反。他報復的手段是讓晉國幫助吳國發展軍事,吳國的軍事實力由此大增。晉、吳兩國對楚國形成前後夾擊之勢。
夏姬,這個女人居然能對“國際局勢”造成這麼大的影響,這恐怕是她自己都不曾想到的。對於夏姬“性開放”引發的惡果,晉國叔向的母親作過經典的概括:“子靈之妻殺三夫,一君,一子,而亡一國、兩卿矣。可無懲乎?吾聞之:'甚美必有甚惡',是鄭穆少妃姚子之子、子貉之妹也。”“子靈”是申公巫臣的字,子靈的妻子害死三個大夫、一位國君、一個兒子,並且導致一個國家(陳國)滅亡,這麼嚴重的惡果,難道還不值得充分警醒嗎?
“萬惡淫為首”,混亂的兩性關係常會引發嚴重的社會問題。這個道理在今天也並不過時,現在查出的很多貪官,他們之所以走上腐敗道路,原因不也經常是“沒經受得住金錢和女色的誘惑”嗎?我們當然不能把貪官腐敗的責任全推到女人的身上,就像不能把陳靈公、夏徵舒等人的悲劇全推到夏姬身上,但我們不得不說,人類在性事上的作為確實是很多惡性事件的重要誘因。
夏姬之外,齊國美女文姜也是春秋時期兩性關係混亂的代表。文姜是齊襄公的妹妹,她還沒出嫁時就與哥哥(當時齊襄公還在做世子)通姦,後來嫁到了魯國,成了魯桓公的夫人。文姜嫁到魯國十五年後,齊襄公向周天子的妹妹求婚。按照周朝禮法,齊國要邀請跟周天子同姓的諸侯國君來為齊襄公主持婚禮,魯桓公由此成了為齊襄公主持婚禮的人。文姜聽到消息後,非要跟丈夫一起回齊國,這本來就不合“春秋禮法”,可魯桓公架不住耳邊的嘮叨,答應了文薑的請求。更荒唐的是,回到齊國後,文薑和齊襄公舊情復燃,再次通姦、亂倫。魯桓公非常惱火,痛罵了妻子。不料,文姜向兄長兼情人的齊襄公告了自己丈夫一狀。為了掩飾醜聞,齊襄公設宴款待魯桓公,同時交待公子彭生在送魯桓公回驛館的路上將其殺死。果然,彭生送魯桓公回驛站,在車內猛力拉折了魯桓公的肋骨,魯桓公一命嗚呼——一樁兄妹通奸的亂倫醜聞最後發展成了一起謀殺案,而被謀殺的主角竟然是堂堂魯國國君。
亂倫醜聞曝光後,文姜自己也異常羞愧。魯桓公死後,魯莊公即位,魯莊公即文薑的大兒子。魯莊公雖知父親是被母親和舅舅合夥害死的,但他也拿這個風流的老媽沒辦法。顧及孝道,他還得派人去接文姜回魯國。但文姜羞於回魯國見兒子,她在車子走到齊國和魯國交界時感嘆道:“這裡既不是魯國,也不是齊國,我該在此安身啊!”並派人回复魯莊公說:“我性愛閒適,不願意回宮。如果非要我回宮,除非我死之後。”於是,魯莊公只好在祝邱為母親建館舍。從此,文姜就來往於禚和祝邱之間,直到終老。
在一個變革時期,社會上原來的清規戒律鬆動了,人們在經受心靈焦慮的同時,也獲得了行為上的自由和觀念上的解放。有多種多樣的行為模式可供人們選擇,至於怎麼選,就看每個人的思想境界和智力水平了。大多數人的思想境界和智力水平其實都不足以應對複雜多變的轉型時代,他們沒有堅定的價值觀和充分的定力,難免會被時代裹挾。人們隨大流,“跟著感覺走”,很容易搖擺,也很容易成為權力、金錢和情慾的奴隸。如此,一批又一批的人在社會轉型時“跌跤”甚至“流血”,也就不足為奇了。但看官如果就此認定春秋時期的兩性關係極其混亂,那恐怕也是有些武斷的。史書上還記載了一些別樣的事例,可窺探到當時兩性關係的另一面。
魯定公四年(公元前506年),伍子胥率吳師攻楚,攻陷郢都。楚昭王帶著妹妹季羋出逃。逃亡的路上還遇到了強盜攻擊,驚險萬分。危難之中,幸好有個叫鍾建的臣子背著季羋趕路,最終脫險。郢都被攻陷後,楚國申包胥到秦國求救兵,哭了七天七夜,終於感動了秦哀公,秦國出兵幫助楚昭王復國。復國後,楚昭王要替季羋找丈夫,季羋謝絕。她說:“做女人的原則就是要遠離男人,鍾建已經背過我了。”楚昭王會意,就把她嫁給了鍾建,還順道封了鍾建一個官:樂尹。在逃難的路上被一個男人背過了,就一定要嫁給他。看來,季羋依然恪守著“男女授受不親”的周禮。
既然有人堅持“男女授受不親”的觀念,那麼“烈女不嫁二夫”的信條也就為某些女性認可。魯莊公十四年(公元前480年),蔡哀侯在楚文王面前讚美息國國君的夫人息媯如何如何漂亮。楚文王聽著心動,就帶著食物到息國去款待息侯,趁機滅了息國,然後將息夫人據為己有。息夫人無奈,又跟楚文王生了堵敖和後來的楚成王,但她一直不主動說話。楚文王感到奇怪,就問什麼原因。她說:“吾一婦人而事二 夫,縱弗能死,其又奚言?”意為我一個女人侍奉了兩個丈夫,即使不能去死,那也沒什麼好說的呀。
如果說季羋和息夫人的觀念保守,那還有比她們更保守的。宋共姬原是魯宣公的女兒,她嫁給宋共公不久,宋共公就死了,她一直為宋共公守節,堅決不改嫁。這還不算,一天夜晚宋國宮殿發生了火災,別人都逃難了,可宋共姬不出,為的是守禮儀。因為當時有“婦人之義,保傅不俱,夜不下堂”的禮教,即貴族婦女若沒有保姆的陪同,不可一個人在夜里外出。宋共姬恪守禮教的結果是被燒死在宮裡。宋共姬的做法在今人看來當然是很“愚”的,但在當時,各國諸侯相聚於衛國澶淵,共同為其誌哀,褒獎她“越義求生,不如守義而死”的人生信條。
從夏姬到宋共姬,女人的兩性觀念在春秋時期竟有如此巨大的跨度,我們該如何概括春秋時代的兩性關係?其實,這種“難以概括”恰恰是所有轉型時代的共同特點。在轉型時代,舊的社會秩序和道德觀念已經解體,但新秩序和新觀念尚未建立,一切都要靠人們自行摸索。在這種情況下,新與舊交疊在一起,美與醜混雜於一處,叛逆與保守互相激盪,人們的行為模式由此空前多樣,兩性關係之複雜也就在所難免了。
春秋時期,正常的婚姻要遵“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還要經過“納采、問名、納吉、納幣、請期、親迎”六個正規步驟,謂之“六禮”。那時的媒人,不僅僅保媒就完事,他們還是國家法定的官員,掌管男女結合、登記造冊、夫妻訴訟等政府職能,可以說他們就是當時“婚姻法”的主要推行者和監管者。
但就像任何時代的政府監管都有漏洞一樣,春秋時代男女自由擇偶乃至私奔的事也屢見不鮮。《左傳》記載,魯昭公元年(公元前541年)時鄭國發生了這樣一件事:鄭國徐吾犯的妹妹長得很漂亮,公孫楚已經聘為妻,可另一個叫公孫黑的也叫人去強下聘禮,與公孫楚爭妻。公孫楚和公孫黑都是鄭國宗室,都很有勢力,徐吾犯誰也不敢得罪,就將此事報告給了鄭國的執政官子產,請子產裁斷。子產回答:讓你妹妹自己選,她想嫁給哪個就嫁哪個。公孫楚和公孫黑也同意。於是,兩人就開始公開PK:公孫黑將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地進門,陳列了聘禮就出去了;公孫楚則“戎服入,左右射,超乘而出”。徐吾犯的妹妹看了這兩人的表現後說:“公孫黑漂亮是漂亮,然而公孫楚才是真正的男子漢。”於是,她選擇嫁給了公孫楚。
此事展示了春秋時兩性關係人性化的一面:當追求者眾多時,女子可自由選擇。
《左傳》中還記載一件事:魯國泉丘有一女子,夢見用她的帷幕覆蓋了孟孫氏的祖廟,於是就和女夥伴一起去主動追求孟僖子。她們兩人都嫁給了孟僖子,一男二女還在泉丘之社盟誓說:“有子無相棄也!”這位泉丘女子就是孟懿子的母親。還有,魯國大夫叔孫豹路過庚宗(今山東泗水),在一個女子家吃了一頓飯,住了一夜,跟這個女子有了“一夜情”。多年後,那女子突然領著兒子找到了叔孫豹,說這個孩子就是那次“一夜情”的產物,現在要認爸爸。這種事情放在今天會怎樣?相信大家立馬就能展開復雜聯想。可當年叔孫豹很愉快地就接受了母子倆,既沒做親子鑑定,也沒想著各種辦法隱瞞、擺平。而此時叔孫豹早已與齊國大族國氏的女兒結婚,且有了兩個兒子。
關於春秋時期男女自由戀愛的種種情形,還可從《詩經》中得到佐證。《詩經》第一篇《關雎》寫的就是“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詩中所說“求之不得,寤寐思服。悠哉悠哉,輾轉反側”,不就是自由戀愛前期的思念之苦嗎?若全靠“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自己哪有資格“寤寐求之”,既然沒資格“求”,又何必瞎操心,把自己搞得那麼辛苦?《衛風·氓》詩寫道:“氓之蚩蚩,抱布貿絲;匪來貿絲,來及我謀。”這裡透露出的,不就是一個男子以“抱布貿絲”為名行“泡妞”之實的戀愛把戲嗎?男子心急火燎地追求“淑女”,淑女們似乎也不甘落後,且看《鄭風·山有扶蘇》:“山有扶蘇,隰有荷華。不見子都,乃見狂且。”翻譯成今天的話就是,山上長著挺拔的扶蘇樹,池塘里開著漂亮的荷花。我來到這裡,沒有遇到子都(鄭國著名的美男子)那樣的大帥哥,卻遇到了你這個壞小子。這不就是女子和情人幽會時的戲謔之語嗎?
順便提一下,春秋時期包括兩性關係在內的各種社會亂象刺激了思想家,他們從不同的角度思考,開出了不同的救世藥方。法家主張用“嚴刑峻法”把人們嚴密監管起來,這個辦法後來失敗了;道家教導人們要清心寡欲,不要瞎折騰,這個辦法不能普遍推行,因為絕大多數的人做不到;儒家則呼籲“仁政”,倡導“忠恕之道”,讓人們做事要“將心比心”“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可以說,在“神”的觀念在人們的心中消退之際,人的理性也就成了亂世中判斷是非對錯的唯一依憑。只有充分地開發個人的理性,人們才能在轉型社會找到安身立命的力量。怎麼樣充分開發人的理性呢?孔子給出的辦法是“反求諸己”,通過不斷地學習來開發每個人生命中本有的理性,“學而時習之,不亦說乎?”應該說,孔子的這個辦法還是靠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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