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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開3槍擊斃女子,竟因這個原因被判無罪


一名從來自越南的46歲婦女,在北卡州格林斯伯勒被警方擊斃,當時警方稱該名婦女手持砍刀想要襲擊警方,最近警方公佈了事發時的監控錄影,以證明警方執法毫無部妥當的地方!



據瞭解,46歲的Chieu出生在越南,不會說英文,並患有躁鬱症...當天Chieu和母親發生嚴重爭執,警方抵達現場時,Chieu正在用越南話大吼大叫!

並不斷持刀走向警察,作勢要襲警!為了自保...員警直接將其擊斃!



事後Chieu的家人懷疑該名員警執法過當,並要求公佈當時的監控錄影,而從影片中可以清楚看到,警察布洛克在過程中不斷尖聲大叫:「放下」!

但Chieu完全不聽從指示,隨即遭到警方開槍擊斃!

布洛克和北卡林斯伯勒警察部門都表示,當時使用「致命力量」是必要的。布洛克說「我們的訓練包括在必要時挽救自己的生命!」

布洛克表示,自己在開槍後立刻對Chieu進行了CPR急救。



事發後,當局認為布洛克完全是「正當防衛」!因次並未對其判處懲罰或起訴!

(下圖為警察布洛克)


「這真的是一場悲劇...」北卡州格林斯伯勒警察局長Wayne Scott稱槍擊案是合理和正當的!


唉...這種憾事誰都不願意發生,但重點是,比較起來台灣警察真的很可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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