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知識!不小心被下了春藥,會不會有「生命危險」?

唉,又到了周一上班的時間…
還來不及為周末哀悼,一條新聞就強烈地引起了小白我的憤怒——
在安徽黃山,居然有高三的學生給同班女生下!春!藥!據說只是因為他們看女生不爽,對於這件事,下藥者的反應是“好玩”。
這還不算完,對方家長要報警,這些人居然還覺得對方做得絕,甚至有人在班群裡表示,支持下藥者!
簡直豈有此理!
呵呵噠,按小白說,這事怎麼看也可以算是“猥褻罪”或者“故意傷害罪”吧?
這位同學,你知道這種行為是犯法的嗎?
自己敢做犯法的事情,還怪別人做的絕?
還“一個班的人支持你”呢,明明在傷害他人,還這麼“眾志成城”“理直氣壯”,你們坐牢的時候要不要一起呢?
小白看,你們腦子都被驢踢過了吧?(驢:別侮辱老子。)
小白是真不明白這些同學的腦迴路,今天因為看不慣,就敢給無辜的女孩下春藥,明天要是不喜歡,您是不是還要炸碉堡呢?
小白的三觀都快被你們震碎了你們造嗎!?
幸好,這個春藥是假的,女孩子本身也來了大姨媽,並沒有出事。
更讓小白心寒的是,當這件事爆出之後,多數學生討論的居然是“這女生自己也有問題”,“這女生鬧大了對自己也不好”以及“那三個男生只是惡作劇而已“。
更有甚者,覺得這個女孩子拖累了學校名聲,揚言要追去女孩轉校的地方打她!
有你們這種犯了錯不知悔改,責怪被害人,還要繼續作惡的學生,我覺得這學校也沒什麼名聲了。
還“女人名節最大”,出了事就該“息事寧人”。
這位同學,我看你直男癌犯了,藥石無醫。
難道女生面對被傷害,就要忍氣吞聲?
小白認為這個女生做的沒錯,受害者就應該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還有,小白想告訴那些犯法的同學,自己做錯了事,就應該得到懲罰。
這是校園暴力,不是惡作劇。
最後,為明白的廣大女學員講講春藥這件事吧。
春藥(aphrodisiac)指的是指能提高性慾的物質,名字來源於“Aphrodite”——希臘性愛女神之名。
在古今中外,一直流傳著春藥的各種版本,什麼電影裡的“我愛一條柴”“合歡散”之類的神藥真是不要太多!
但是,春藥真的那麼有用嗎?
事實上,目前認為具有性喚起作用的物質,有性激素、腎上腺受體拮抗劑或是可以調劑大腦神經遞質的物質。
市場上所謂的很多催情藥本質上是精神類藥品,包括興奮劑、致幻劑等。某些商家在出售的三唑侖,其實是一種抗精神病類藥,主要用於鎮定、催眠!
但是,這類藥物是用來治療性喚起障礙疾病的,普通人不是想用就能用。這些藥品為二類精神藥品,需要憑專門的處方才能購買。不合理的長期使用會對人體的中樞神經系統造成損傷!
像前段時間允許上市的女性偉哥,服用之後也很可能有頭暈、噁心、疲勞、嗜睡和昏厥的副作用!
因此,醫生還告誡大家,不要在服藥後開車,不然很容易出車禍!
可想而知,如果這個女孩被下的春藥是真藥,對她造成的傷害恐怕不止一點點。
因此,小白希望大家,不要隨便嘗試春藥,更不要濫用春藥。對於春藥,一定要在醫生的指導下合理使用,畢竟身體是愛愛的本錢哪!
要小心,分享出去讓大家都知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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