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歲少女竟被貪財父母強逼嫁給男鬼做「鬼妻」!還開「死亡證明」要讓她死!!警方趕到現場發現真相竟是這麼恐怖...!讓在場所有人都嚇壞了!!
這名少女當年是被丟棄在火車站的腦攤棄嬰,但養父母卻收養了她,並未嫌棄她有身心障礙。
但沒想到現在竟為了三萬元,狠心將女兒賣了!
而且還是賣去冥婚的!!
雖然養母辯稱她一直以為是給孩子介紹對象,但最後養父母還是跟人販子一起被逮捕了。
感覺這種事實在是太誇張了!
前不久,大陸華縣18歲智障女小陳,被一夥人運至山西配陰婚。
陰婚嫁娶路途中
「冥婚」在我國的起源其實很早,早在先秦時代,人們就已經開始廣為流傳了。
「冥婚」又稱「陰婚」或「鬼婚」,並且它的名目也很多,比如像冥配,配骨,幽婚,圓墳等等。
簡單的理解,我們可以將「冥婚」看作是在幽冥的陰世間所舉行的一種悼念式的婚禮,說到底,就是一場死人的婚禮。
新聞採訪的中智障少女
陰婚,也叫冥婚,是為死去的人找配偶。有的少男少女在定婚後,未等迎娶過門就因故雙亡。
老人們認為,如果不替他(她)們完婚,他(她)們的鬼魂就會作怪,使家宅不安。
因此,一定要為他(她)們舉行一個陰婚儀式,最後將他(她)們埋在一起,成為夫妻,並骨合葬,免得男、女兩家的塋地裡出現孤墳。
2011年5月22日,連韓國已故女星鄭多彬的母親都為她及文在成舉行陰婚儀式。
養父母將智障少女賣給人販子配「陰婚」
6月份,被開了死亡證明的華縣18歲智障女小陳,被一夥人運至山西配陰婚。
幸運的是被當地警方發現並解救。
養父母被逮捕的現場
據瞭解,這樁陰婚是小陳姑父牽線父親簽字。
但小陳的母親說她一直以為是給孩子介紹對象。
雖然孩子是她在火車站撿的棄嬰,而且患有腦癱,但沒有因此嫌棄孩子。
華縣公安局對此進行了刑事偵查。
經調查得知,養父母竟然是為了3萬元將智障少女賣給了人販子,人販子又高價賣個了需要配陰婚的。
事後人販子和養父母都依法受到了處置。
陝西發現配陰婚事件 揭秘令人毛骨悚然的「冥婚」風俗
陝西延安一團夥盜竊女性屍體並對其進行清洗處理後,偽造屍體醫學檔案,高價出售給陝北和山西等地為男性死者配陰婚。近日,這一團夥的4名成員被延川縣法院判處2年4個月至2年8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據介紹,犯罪嫌疑人龐某、赫某、白某、張某利用陝北、山西地區民間存在配陰婚的陋習,在2011年冬季,先後流竄洛川、黃陵以及銅川耀州區、咸陽三原縣、渭南大荔縣等地,掘墓盜竊女屍,並連夜運回藏匿於家中。
為使女屍能賣上高價,幾人對屍體進行清洗處理後,再偽造醫院的屍體出庫檔案,通過他人介紹,出售給延安延川縣、榆林榆陽區、清澗縣、神木縣以及山西等地為他人配陰婚。4人共盜竊女屍10具,獲贓款24萬餘元。
令人毛骨悚然的「冥婚」風俗
據《周禮》中有關於冥婚的記載:「禁遷葬者,與嫁殤者」。「遷葬」,鄭玄註:「謂生時非夫婦,死者葬同穴,遷之使相從也。」
孔穎達進一步解釋為「遷葬,謂成人鰥寡,生時非夫婦,死乃嫁之」。意思是說,人成年後還沒有結婚就死亡的,往往施行遷葬,即冥婚儀式。
古代中國注重成年禮,男子20歲而冠,女子15歲而笈,都算是成年了,但如果無婚,死後不能享受祭祀。再者,死者沒有婚配就死亡的,在生人看來,死後無伴,當是很可憐的,這大概是冥婚流行的理由吧。
這真是太過分了!!竟為了那點錢就把養女親手推入火坑!!幸好最後這種罪行及時被發現,才避免了少女發生悲劇!不然真的就是要當上「鬼妻」了啊!喜歡這篇文章的話,就點個讚分享出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