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M_AfterTag}
社會
殘殺女友47刀的台大宅王逃過死刑了!家屬氣憤!而台大宅王的律師居然說……

有「台大宅王」之稱的兇殘殺人犯張彥文,前年9月因不甘林姓女友分手,當街殘殺林女47刀致死後吻屍,被依殺人等罪起訴求處極刑。
然而台北地院審理時,檢方考量張男認罪、願賠償1200餘萬元等因素,居然改求處無期徒刑以上之刑!
然後還真的讓張彥文得逞了!北院居然審酌張男認罪且醫師鑑定有教化可能,昨依殺人、侮辱屍體等罪判處無期徒刑。
這要被害家屬怎麼接受?情可以堪?
林母昨受訪,自然非常不滿憤慨:「很氣憤!應該判死刑!」
還說張彥文(31歲)雖當庭道歉,只是做樣子給法官看。羈押中的張男先前向法官表明不願出庭聽判,而他的律師昨說,會盡快到看守所告訴他判決結果。
殺人不用判死,這就是台灣的法律?
若你無法接受這種結果,請將這篇文章分享出去!
轉載請附文章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