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M_AfterTag}
社會
國中少女用肉體換住宿,到學校炫耀害慘男友!警方調查後,發現少女一點也不單純…
基隆市有個十九歲的林姓男子,去年和友人聯誼,認識了外型甜美的國中少女。
林男見她長得可愛,展開熱烈追求,兩人就交往了。
少女常蹺家、蹺課,沒有地方可以住,林男知道後就叫少女回他家中,還要她用「身體換住宿」。
兩人本就是男女朋友,少女不加思索就答應了。
林男帶少女回家,在家中發生兩次關係。
不料少女上學時,竟然她的姊妹淘炫耀性經驗,校方知情後就報警逮捕林男。
檢警調查發現,林男在餐飲業工作,去年九月和少女發生兩次關係,但他堅稱只有一次。
少女則告知檢警,他們是在你情我願的情況下發生關係。檢方依妨害性自主起訴了林男。
檢警還查出,去年六月少女也有蹺家,也因為沒有地方住,就住在一個已成年的廚師家中,也發生了一次關係,因此要求校方加強輔導。
少女的家人也無奈地對警方說,根本管不會少女,而且拒絕陪她做筆錄。
網友看了之後感嘆:
「女性可身體換住宿,男性會.......流落街頭。」
也有網友覺得少女的爸媽要負部分責任。
請把這篇文章分享出去,提醒大家如果和年紀比較小的人發生關係,記得告訴對方不要跟別人說…(誤)
轉載請附文章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