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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一位63歲男子,竟假借單親少女需要關懷之名,趁機與只有12歲的國小女童數度發生關係,被女童爸爸給抓O在床!結果竟然還........


台中一名63歲徐姓男子三年前因修車結識機車行老闆就讀國小的12歲女兒,竟利用少女單親需長輩關愛的心理,與少女發生多次性關係。

後因少女就讀完全中學時,持補助中低收入戶的安心餐券到便利商店領便當,在店內與徐男親密摟抱,引發店長起疑轉告學校教官,才揭發這起年紀懸殊彷若祖孫的畸戀。





事後徐男雖賠少女父親90萬元,台中高分院今仍依與未成年強制性交罪判他4年6月徒刑。

判決指出,2012年8月4日徐男和少女一起到便利商店領便當,店長察覺兩人親密摟抱,顯非正常「祖孫」關係,因此轉告少女就讀完全中學教官。

少女父親接獲教官通知,追問才知女兒竟與徐男在家裡發生多次性關係。少女父親為了蒐證,還在自家裝設監視器,結果錄下徐男與少女嘿咻8次、猥褻7次。





少女的父親持影片質問徐男,徐男坦承和少女交往,但因為年紀大了,只有用手指和少女發生親密關係,最後賠償90 萬元和少女父親達成和解。

不料事後徐男難解思念,仍時常到少女就讀學校附近徘徊,少女的父親知悉後怒提告。

一審依與未成年強制性交罪判徐男4年6月徒刑,台中高分院也痛批徐男已是耳順之年,足以當少女祖父,竟把少女當作性發洩管道,惡性不輕,今駁回上訴。

為什麼社會上越是許多上年紀的還老不修呢?!每每看到都想讓人搖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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