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為了他捨棄一切!卻換來這樣淒慘的下場!!
1.
小七對周元是一見鍾情。
遇到周元是在一個跟著領導去的飯局上,那時候她還在電視台工作,剛剛上線的一個節目,每天忙的要死,吃飯常常不定時。幾杯酒之後,她的胃開始隱隱作痛。但因為在座的多是政府領導和他們節目的贊助商,是不敢推辭的應酬,她只能硬撐,然後時不時地用手按揉一下隱隱作痛的胃。
旁邊的周元發現了,出去了一趟,然後,她從旁邊那個酒瓶裡倒出來的白酒都是白開水的味道。她喝了一口,驚訝地看下旁邊,周元對她眨了眨眼。周元個子不高,也 瘦,架著一副眼鏡,有一種斯文溫和的氣質,給人的感覺很舒服,沖小七眨眼的樣子又有一種二十多歲的男孩子的調皮,一點都不像三十多歲的人。小七在那一刻心神恍惚了一下,然後對著他感激地笑。
飯局結束,第二波,KTV,男的都叫了服務員陪酒,只有周元沒叫。他們這幫常一起吃喝玩樂的人都知道周元從來不叫,所以沒有人說什麼。小七對周元的印象又好了一分。
一切結束,他沒有說送她回家,但留了她的聯繫方式。剛到家,小七就收到了周元的信息:胃怎麼樣?有藥吧?吃點藥再休息。
很甜蜜的心情,覺得胃都沒有那麼疼了。
2.
從那以後,他們經常聯繫,開始戀愛,一切順利成章。不順利成章的是結婚。
彼時,小七二十五歲,從校園出來一年多,感情空白。周元三十六歲,是一家生物製藥公司的老闆,剛剛離婚,有一個在讀小學的兒子。
別說結婚了,這段戀情本身就遭到了小七家人朋友的一致反對,但小七執意要嫁。
所謂父母永遠拗不過孩子,何況小七是那麼固執的孩子。她如願以償,嫁給了周元,在她認識他四個月之後。
3.
婚禮完成,蜜月之旅出發前,周元的兒子冷冷地對小七說:「你以後會很痛苦的。」小七想:你不要為難我就不會了。
不久,周元的兒子去國外讀書。
小七辭去了電視台的工作,開始和周元一起經營公司。小七聰明,又努力,很快就成了周元的重要助手。
可悲的是,慢慢地,她似乎也就真的只是重要助手。
時間久了,才發現,周元在KTV是真的從來不叫陪酒小姐的,但這並不意味著他潔身自好或者感情專一。相反,和他牽扯不清的大有人在,那些和他合作過的客戶,只有當時的聯繫人是女人的,沒有幾個和他是毫無瓜葛的。他只是從來不亂叫外面的那些人,他從心裡嫌棄她們。
第一次發現他出軌的時候小七歇斯底里的追問,他哄了哄她,但並沒有改變自己的行為。依然我行我素,甚至都不費心思欺瞞小七,只用一個一切都是為了工作的理由將她搪塞。小七說得多了,他就惱怒地回她:你不要再那麼天真了,你以為生意是那麼好做的?都只是利益而已。
小七覺得自己似乎是第一次真正認識周元。她問他:「那你當初為什麼要娶我?我又無法為你帶來什麼利益。你真的愛過我麼?」
周元沉默了一會兒,回答她「我是喜歡你的。」
只是喜歡而已,自己以為遇到了真愛,為他什麼都不在乎、為他無法自拔的時候,他只是喜歡而已。
小七失望極了。她想離婚,周元不同意。周元甚至說:「我不想再離婚了,你也可以出軌,我不會和你計較。」小七刪了周元一巴掌,離開了家。
走在大街上,才發現,當初,為了嫁她,她不聽所有人的勸告,現在,這種情況,她又無人可傾訴。
她想起了周元兒子當初對她說的話,第一次明白了周元前妻為什麼和周元離婚。
離婚?可小七捨不得,不管是感情還是利益,或者僅僅是為了所謂的面子。她一點都不想聽別人以後用「當初就告訴你……」這一類的句式和她說這件事。
4.
周元投資,重新註冊了一個文化傳播公司,以小七的名義,作為不離婚的補償。但還是兩個人一起經營。小七開始把全部心思放在工作上。不可否認,周元在商機把握、公司經營上的敏銳眼光;也不可否認,小七有傑出的工作能力。新公司在他們兩個的共同努力下很快就頗有起色。
有一個政府的重要項目招標,幾家公司的方案水平差不多。周元和小七一起請負責人吃飯,酒一杯接一杯地喝,最後,小七還是醉了。
第二天,醒來的時候,是在酒店,和那個負責人一起。
晚上,周元告訴小七,案子拿下來了。
小七嗤笑。
那 個時候,小七還以為,是自己喝多了,酒後亂性,自願地和那個負責人去酒店。因為她平時不是沒有那麼想過,她常常在心裡想,自己一定也要出軌,也要來一次背 叛。她甚至在心裡設想怎樣的情況下與什麼樣的人出軌才能讓周元生氣憤怒。她只是不知道,那個負責人剛表示了對小七的興趣,周元就心領神會地點頭;她只是不 知道,那個酒店房間還是周元給訂的。
後來,又和別的公司談合作的時候,對方極力稱讚小七漂亮能幹。
KTV唱歌的時候,手伸向小七,周元看到後扭過頭裝作沒看到。結束後,周元提出讓小七送對方去酒店。
小七才明白上次是怎麼回事,震驚地無以復加。她怎麼也沒有想到,周元的眼裡真的只有利益,至這種程度。
小七看著周元,依然斯文儒雅的模樣,說讓她送對方去酒店的時候甚至溫柔地拍了拍她的頭,帶著溫和的笑容。只是,一片清明的眼鏡裡什麼也看不到。
小七冷得全身發抖,那一刻,她終於下定決心,什麼都不在乎,只求盡快離婚。
甩下周元的手,小七轉身,迅速離開這個讓人發瘋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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