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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跑到診所砍前媳婦,還順手砍了她現任老公...背後的原因竟然是如此......只能說人生無常啊(附圖跟影片)

(圖中非當事人)

都已經成為別人家的媳婦了,為什麼還要上前鬧事?最後還砍傷人,真的是非常可怕的行為!在19號晚間,山東泰安上窪村某診所內,一名雙手揮刀的老人正在追砍診所的負責人陳姓男子,雖然行兇者很快就被在場民眾拉開,但陳先生的左手還是被砍傷,而妻子早已倒在血泊中,一片淒慘。
 ▲左邊的老人拿菜刀砍向右邊拿棍棒抵抗的右邊男子。
▲眾人上前去制止,好不容易才奪下老人手上的刀。

經過醫生診斷,陳先生的妻子尹小姐頭部被砍八刀,五處顱骨骨折。送醫之後,幸虧意識清醒,被害者尹小姐欲言又止,露出相當無奈的神情。據了解,原來這名行兇者曾是尹小姐的公公。而且似乎有金錢上糾紛,要錢不能,所以上診所砍人。她又說:前公公脾氣非常暴躁,兩個兒子都去世了,她曾是他的兒媳婦,後來改嫁,卻惹惱了前公公,老人經常無故到現任丈夫陳先生的診所裡鬧事。
 ▲被砍當事人尹小姐
▲新聞片段

到底丈夫死了,妻子還有扶養公公婆婆的義務嗎? 
在我們中華民國的法律裡面,媳婦是不用撫養公婆的,除非他們身邊再也沒有人可以撫養他們,到時候法官才會判媳婦需要撫養。

小知識:要養公婆的人的排列如下

一 直系血親卑親屬。
二 直系血親尊親屬。
三 家長。
四 兄弟姊妹。
五 家屬。
六 子婦、女婿。
七 夫妻之父母。


同係直系尊親屬或直系卑親屬者,以親等近者為先。負扶養義務者有數人而其親等同一時,應各依其經濟能力,分擔義務。但小編想,也許是因為公公認為媳婦扶養公公是天經地義的事情,故才會這麼生氣,拿刀砍前媳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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