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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二生耍帥「背後傳球」讓女騎士重傷!法官判決出爐!竟判賠高達天價數字!

新北市板橋區一名17歲男高中生和同學在公有籃球場打球,因背後傳球導致球從沒有設置圍籬的空隙滾到路面,害女騎士倒地受傷挨告。

男學生的父母抗辯指出,該處球場底端未設圍籬,負責管理的板橋區公所也有缺失,但法官認為,男學生不該在一般籃球場以「不正常方式」傳球,板橋區公所並無缺失,因此判男學生父母須賠償女騎士近84萬元。

根據判決,當時籃球撞上路過該處的機車前輪,導致胡姓女騎士摔傷倒地。
3名少年見狀立即打電話叫救護車,女騎士送醫後,傷勢嚴重,左側摔斷兩根肋骨,右手掌也骨折,全身上下多處挫傷,5個半月無法工作,甚至有70天生活無法自理,必須請看護照顧,手術後還得往返醫院進行復健,女騎士事後對當時背後傳球的何姓少年提告過失傷害,另向他的父母和板橋區公所連帶求償123萬多元。

刑事部分,新北地院少年法庭定予以訓誡確定。
民事部分,新北地院審理期間,找來當時和何姓少年打球的兩名同學,還原事發經過,兩人異口同聲指出,之前和何姓少年打球時,他大多用正常傳球方式,但當天有點耍花招,使用背後傳球,第一次他們沒接到,就有提醒不要用背後傳球,因為很容易傳偏,他們還要跑去撿球,但何姓少年又再次背後傳球,結果力道過猛,導致球滾出去,意外就發生了。

法官認為,此次意外是因為何姓學生用不正常傳球方式傳球給球友,才會導致球友漏接,籃球滾到路上釀禍,因此認定板橋區公所沒有缺失,何姓少年必須負擔所有責任,賠償女騎士包括勞動損失、醫療費、看護費、復健費及精神慰撫金共近84萬多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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