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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離婚半年,前夫住院我過去照顧,情人節我提出復婚,他的回答我後悔了

我和前夫是親戚介紹認識的,他是個開朗的小伙子,而我比較內向,我們在一起算是性格互補,和他在一起,他對我照顧的十分周到,親戚說做這個媒她是積德行善了。

我們越看彼此越喜歡,只談了三個月就去領了結婚證,兩家父母商量婚事的時候,婆家一分錢彩禮都不願意出,婆婆說領了結婚證,就算是過門了,犯不著花那個冤枉錢。我媽雖然覺得婆婆有點不懂禮節,但也不好計較太多,就這樣我和前夫辦了婚禮,新婚夜收來的禮金就被婆婆要去了。

老公勸我別生氣,婆婆特別節約,家裡錢由她掌管,這樣才能存住錢。婚後第二個月,我懷孕了,我從小體質弱,懷孕後害喜嚴重,我媽怕我扛不住,經常打電話過來讓婆婆給我增加營養,婆婆認為吃了也是吐掉,不如不吃還省錢,看到婆婆這麼會算計,我一氣之下回了娘家。

原以為老公很快會來接我,哪知道他週末才來看我,他讓我在娘家安心住下,自己媽照顧肯定比較上心,我媽也勸我安心住下,等做完月子再回去,趁這機會正好把我的身體給調理好,就這樣我在娘家一直住了下來。

生下來的是個女兒,婆婆只來醫院一次,就再也沒有出現,她說自己頭暈病犯了,需要靜養,反正我媽退休了,讓她照顧我,我覺得很委屈,就和老公鬧,既然你們家不稀罕這個女兒,那孩子跟我姓好了,我比較固執,把孩子戶口上在我媽家戶口本上。轉眼女兒一周歲了,前夫還沒有接我回去的意思,可老在娘家不是事,我只好自己抱著孩子回去了,女兒長這麼大,婆婆一次也沒有抱過,平時我做家務女兒哭,婆婆都裝作聽不見,我和前夫為此沒少吵架,我忍不住提了離婚。

前夫沒有挽留,爽快的答應了,我們根本沒有什麼財產要分割,房子是他媽名字,錢都在他媽手上,根本要不回來,我等於是帶著女兒淨身出戶,最後前夫還算有良心,主動提出每月支付女兒1500生活費,又問朋友借了10萬給我。

離婚後,我讓我媽幫我帶孩子,我找了份工作,前夫每週六會來接孩子,我們也會微信聊天,他說婆婆逼他相親,可他不想再找了,太累。上個星期前夫發來信息說這兩個星期不來接孩子了,我隨口問他怎麼了,他說騎車摔了一跤住院了。

我聽了挺緊張,婆婆身體不好,前夫一個人在醫院沒法生活,想來想去我就請假去照顧他。我在醫院待了8天,我們彷彿又回到初戀的時候,從前夫的眼神中,我又看到了愛意,這時候有朋友來探望,他們趁機撮合我們,說夫妻還是原配的好,我想來想去,決定在520情人節這天提复婚。沒想到前夫的回答讓我慌了,

他說:“我很感激你能來照顧我,和你分開的這半年我也挺想你,可是如果復婚,你和我媽的問題還是存在,我們的婚姻還是過不下去,我知道我媽脾氣不好,所以這也是我不敢再婚的原因。”
聽他說完,我真後悔提复婚,雖然當初離婚我也有責任,但我現在已經低頭了,但卻被拒絕了,這挺讓人難為情,或許前夫認為好馬不吃回頭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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