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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12歲男孩吃下百元紅單!不知所措「呆坐在家」 爸心疼兒上網公審警察! 網罵:你該感謝他

難道一個12歲的孩子就沒有判斷力了嗎?

有一名男網友在臉書社團《爆廢公社》,放上一張交通違規的罰單,並表示自己「昨天下班回家後,就看到兒子一直坐在椅子上不說話,我一直問他怎麼了?最後才小小聲地回答我,並從旁邊拿一張紅單給我,我看了相當驚訝...!」

仔細一看原來是一張「未依規定穿越道路」的罰單,他認為「孩子才12歲根本就沒有成年,我知道並不說年紀小就能不遵守交通規則,但難道用勸導代替處罰,不是才更有效嗎?」,最後就說「要去繳罰單了!」

該紅單抱怨文一出,引來眾多網友留言回應!

雖然不少網友覺得才12歲就被開單,確實是真的蠻少見的~但有更多網友認為這張罰單其實很值得,才花個幾百就可以讓兒子有個「震撼教育」其實很便宜。

「為了避免未來造成兩個家庭的破碎,這張罰單其實很有正面意義!」認為警察伯伯做了一件好事,「感謝警察幫你教育了你的孩子,罰單事小,出了車禍才得不償失,勸導有用,臺灣交通就不會這麼亂了」

「為了他的未來,開單是必要的」,「以後你會感謝這位員警的」。還有網友歪樓,認為警察開單雖是好事,但「這字真的有醜」、「看得很阿雜」。

但似乎也有不一樣的聲音?!

有些警察是「柿子挑軟的吃,不意外」,警察也要賺12歲孩子的錢,但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八十五條之四規定:「未滿十四歲之人違反本條例之規定,處罰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該名男孩由於未滿14歲,我國法令會處罰他的代理或監護人。

針對此張紅單,網友還熱議

這樣是要罰多少錢,有人說是兩、三百,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第2、3款規定:「不在劃設之人行道通行,或無正當理由,在未劃設人行道之道路不靠邊通行處新臺幣300元罰鍰」、「行人不依規定,擅自穿越車道處新臺幣300元罰鍰」,應該是300元罰單為正解。

現在因為台灣的法規,很多人都覺得自己是路人,車子看到我就是要讓我~現在就有警察開罰了,也是給許多人一個機會教育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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