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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教育孫子被媳告狀而暴怒,婆婆縱火燒車洩恨釀出意外

這起已經不是發生在對岸了,
而是活生生的在台灣上演八點檔大戲。

這起事件就發生在北市,一名50多歲的張姓婦人今年用自己的方式,打罵管教約1歲的孫子,被兒媳看到之後,向兒子告狀並訴苦。

而張婦實在不滿兒子竟然生氣的找她理論這件事,所以就意圖對兒媳的機車潑汽油縱火洩憤。

可是卻完全沒想到竟會認錯車,不小心將鄰居的同款機車燒毀...

另外,張婦還在家潑汽油揚言「要SI大家一起SI」

現已被台北地檢署依縱火、恐嚇危害安全等罪嫌起訴。

▲火爆婆婆縱火想燒兒媳機車出氣,卻誤燒成鄰居同款車。示意圖

據了解,張婦的兒子與女友生了1個兒子但沒結婚,小孩平時由張婦幫忙照顧,張婦因為脾氣火爆,儘管孫子才1歲大,但只要不守規矩,張婦都會不假辭色打罵管教,而這也引起張婦未過門的兒媳不滿,常向張婦兒子告狀。

今年6月間,張婦又因細故教訓小孫子,兒媳聽到管教聲,氣憤婆婆怎麼可以動手打她的小孩,因此又向孩子的爹訴苦,張婦兒子聽到兒子又挨打,氣沖沖找張婦理論,質問張婦怎能亂打幼兒。

張婦不滿被兒子數落,自認平時辛苦幫帶小孩已夠累,就算沒功勞也有苦勞,兒、媳卻不知感恩,她氣得誤以為住家巷口停放的1輛機車是兒媳的,想燒車洩憤,就趁著月黑風高,先將機車移到離其他車輛較遠處,潑灑汽油縱火後離開。

火勢燃燒約1分鐘,就被附近大樓的保全員發現、迅速撲滅,沒擴大蔓延,但車主不是張婦的兒媳,而是張婦的鄰居,鄰居覺得莫名其妙又不甘損失,對張婦提告。

火爆的張婦不僅燒錯車,她還拿1瓶裝滿汽油的保特瓶回家揚言:「要SI大家一起SI!」

接著將汽油潑灑在客廳後逃逸,被警方函送法辦。

北檢今將張婦燒車行為依縱火罪嫌起訴,在家潑汽油放話的行為依恐嚇危害安全等罪嫌起訴。

相關影片:
 

家人之間有任何問題還是先溝通,
找出可行的解決方式,
或是彼此都可接受的方式,
真的不要發生財損或傷及無辜的人,
得不償失呀!

以下補充現今法條:

第 173 條
放火燒燬現供人使用之住宅或現有人所在之建築物、礦坑、火車、電車或其他供水、陸、空公眾運輸之舟、車、航空機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失火燒燬前項之物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
預備犯第一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第 305 條
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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