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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請生理假被要求「出示證明」,北市勞動局:雇主最高可罰30萬元

請「生理假」遭雇主要求出證明 勞動局:恐違性平要罰

勞動局近日接獲民眾投訴表示:自己向老闆身請生理假時,老闆卻要求女員工必須提出證明,否則當日上班則列為曠職。台北市勞動局局長陳信瑜表示,雇主不得要求員工提供生理假相關證明或就醫證明等文件,且不得將生理假視為曠職,則將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最低至少2萬元以上罰單。

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4條及同法第21條規定,女性勞工因生理日導致工作有困難,每月可以請生理假1天,全年請假天數沒有超過3天,不用併入病假計算,其餘天數併入病假計算。

陳信瑜說,勞工提出生理假申請,雇主不得拒絕,也不得視為缺勤而影響其全勤獎金、考績或為其他不利處分,另依性別工作平等法施行細則第13條規定,雇主不得要求提出佐證資料。

陳信瑜局長表示,「生理假」號稱天王假,無須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雇主如果拒絕員工請生理假、視為缺勤或因此給予其他不利的處分,勞工如果申訴,經查證屬實,將開罰2萬以上至30萬元以下罰鍰。

同時,陳信瑜也提醒事業單位,不論併入或不併入病假的生理假薪資,都需要給員工半薪,雇主亦須注意差勤系統之請假假別是否正確,以免觸法。

員工請生理假要附證明?五大QA一次搞懂生理假規定

問題1:員工請生理假,雇主可以拒絕嗎?

答案:

許多女生每個月會經歷生理不適的困擾,經痛不是病,但痛起來確實會要人命,因此法令也特別為女性勞工訂定生理假權益。雖然大家常誤會生理假是勞基法的規定,但其實生理假是受到性平法的保障,詳細的法規在性平法§14:「女性受僱者因生理日致工作有困難者,每月得請生理假一日…」。

因此,員工有需要請生理假時,雇主沒有理由拒絕或刻意刁難,而若是在公司規定、工作規則寫明無此假別,因為違反法令規定,也屬於無效!(註1)

曾有光電公司的員工向公司請生理假,卻被主管認為請假太過頻繁、濫用生理假,要求員工改請「特休」或「病假」,最後勞工局訪查才准生理假,最後被就業歧視評議委員會裁罰1萬元。小編想告訴你的是,員工如果有清楚告知請生理假時,雇主也不能要求將假別改請「特休、事假」等,或將請假日當天視為「缺勤、曠職」。

另外要特別注意的是,生理假不等同於「病假」
不能事先約定請生理假會影響到個人考績、全勤獎金(性平法§21),一旦違法可裁罰2-30萬元,且公司和負責人姓名還會被公布在「違反勞動法令事業單位(雇主)查詢系統」,提醒雇主們千萬別以身試法。

問題2:生理假天數如何計算?最多可請幾天?

答案:

台灣女性從99年到101年期間,每人請生理假的平均天數是3.3天,因此2013年10月政府通過了性平法修正案,明訂生理假可請假天數:

性平法§14Ⅰ規定:

1.每月可請生理假1天,全年可請12天

2.當年度請生理假的前3天不併入病假計算,請第4-12天則併入病假計算

生理假並非只有三天上限,員工生理期不舒服需請假,超過第3天後請假名義仍然是「生理假」,因生理假不同於其他假別,不需檢附證明文件,但天數會併入病假天數一起計算,而若生理假併入病假達到上限,員工還是有請假需求,雇主還是要給假(註2)。因此,女性員工相較於男性員工,一年會多了三天的生理假可不併入病假天數計算。(延伸閱讀:員工請病假可以扣薪?3重點秒懂病假相關規定)

2個例子讓你了解員工同時請生理假和病假時,天數計算方式:
例一:
小花在9月底前已請了病假30天(未請生理假),則10、11、12月還可再請無薪生理假各1天。

例二:
小香在6月底前已請了病假24天和生理假6天(合計30天),但因全年度有3天生理假可不併入病假計算,因此小香若有需求請病假,仍可再請半薪的病假3天。

 
問題3:員工請生理假,公司可以要證明嗎?

答案:

在勞工請假規則§10雖然有提到,員工辦理請假手續時,雇主可要求提出有關證明文件,但生理假有別於一般假別,請假時可以不用提供相關證明。這項法令源自於勞工請生理假時常發生被公司刁難,或擔心請假後被秋後算帳而不敢請,因此勞委會(現勞動部)在2013年刪除性平法施行細則第14條「受僱者請生理假時,雇主得要求提出相關證明文件之規定」。

目前法令已更新為「雇主不可要求請生理假須提出證明」,但似乎很多雇主仍不清楚這項規定,在2017就有離譜的案例發生,新北市有間電子公司要求請生理假員工須提供驗試紙證,此舉不但侵犯了員工隱私也違反法令,最後還被勞工局裁罰10萬元。

問題4:請生理假可以扣薪?生理假該如何給薪?

答案:

生理假本質上還是屬於病假,因此請生理假時薪水是減半發給(半薪)(性平法§14Ⅱ),而生理假超過3天的部分併入一年30天病假計算。因此,如果一年已請半薪病假30天和生理假3天,有生理假的需求仍可照請,但因為法令無明文規定超過天數的給薪方式,雇主可不給薪(註3)。

舉例:小琪在11月底前已請了半薪病假30天和生理假3天(半薪),如果12月要請生理假仍可依法再請一天,但這天雇主可不給薪。

問題5:兼職打工族也可請生理假嗎?請假天數、薪水如何計算?

答案:

兼職打工、部分工時的勞工權益,和正職人員相較其實沒有不同,因此雇主別忘了即便是PT、工讀生也享有生理假的請假權益,其生理假權益和正職人員沒有太大不同。

依僱用部分時間工作勞工應行注意事項規定,部分工時勞工每月可請生理假1天,雇主要給半薪,也不能要求員工提出相關證明。如果全年請假天數不超過3天將不會併入病假計算,超過則併入病假,只是有薪病假的時數就是依兼職人員的工作時數來依比例計算。

舉例:嘉玲在超商打工,時薪160元,每天工作4小時,每週工作5天。5月28日當天有排班,卻因為月經來不舒服請生理假一天,老闆該如何計算她的薪水?

須參考嘉玲當年度已請病假和生理假的情況而有不同答案:

#情況一:
假設嘉玲一整年還沒請生理假超過3天,則當日應給半薪,薪水為320元。【(160元X4小時)/2=320元】

#情況二:
假設嘉玲當年度已請生理假3天、未請過病假,則當天請假應併入病假計算,則病假剩餘116小時【當年度可請病假=(20小時/40小時)X30天X8小時=120小時,扣除當天生理假4小時,病假剩餘116小時】。薪水部分,計算方式同情況一,老闆仍要發給半薪共320元。

#情況三:
假設嘉玲當年度已請了生理假3天、病假時數也已超過120小時,則當天要再請生理假雇主應准假,但可以不給薪水。

雖然有生理假對女性勞工來說是件很棒的事情,能在經痛時好好放鬆休息,但小編還是有許多女性朋友會擔心被講閒話而不敢請生理假,因此也呼籲老闆們給予女性朋友多一點體諒,讓女性員工不會因先天生理上的差異而受到歧視或刁難,畢竟經痛不適時也無法有良好的工作效率。

另外,也要提醒女性朋友請生理假時應遵守公司的請假規則,主動告知清楚請假原因,並在事後完成請假程序,以免沒有完成正常程序仍會被記曠職。

網友看完這樣說:
 
「之前遇到50幾歲的男主管,還要我那個來之前提前跟他講,才能請病假有夠變態的」

「這簡單,收集綿綿棉條給老闆,然後老闆立刻准假還發佈聲明, 以後拍個照就好,不用直接給現貨」

「拿用過的棉條塞他鼻孔」

「資動部有罰再來說,不要每次都只會出張嘴而已」

「不用客氣,直接把吸滿血的衛生棉丟牠臉上,通常敢嗆老子的一定當場甩他臉」

「就把衛生棉放到主管桌上,矯枉過正大家一起來」

「收藏!!整理的很詳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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