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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妳在公共場合穿那麼短,妳自己不遮好,那我也只是.....」他對女子做出這種事還這麼囂張!但判決結果竟...讓人傻眼...!



偷拍還這麼囂張!一名長相甜美的年輕OL,日前搭乘台北捷運時,遭一名男子尾隨進入車廂,對方還拿手機偷拍她下半身,事後有民眾發現異狀告訴OL。不料這名偷拍男竟嗆聲說「在公共場合穿那麼短」、「誰叫妳不自己遮好」,OL氣得提告妨害秘密和恐嚇;但檢方調查後認為男子並未拍到裙底風光而不起訴。

20多歲的曾姓OL指控,今年4月21日晚間11點多,她搭乘北捷時,突然遭其他乘客提醒被人偷拍,隨後她連忙報警處理。警察趕到現場,對這名偷拍的陳姓男子進行盤問調查,不料對方卻說「妳在公共場合穿那麼短,妳自己不掩蓋好,那我拍妳也只是在拍公共場合啊,誰叫妳不自己遮好。」

為了證明清白,陳男拿出手機拍攝的影片和照片給警方及曾女看,除了曾女之外,手機內也拍攝不少年輕女子,但並未有偷拍底褲或是其他不雅畫面。檢警傳喚時,陳男稱說自己當時「就是記錄生活」,當時是拍曾女全身而非特定部位,也並未有辱罵曾女的任何言論。

檢方調查後認為,陳男拍攝曾女是在捷運車廂內,屬於公共空間,加上也未拍攝到對方底褲或是其他不雅照片,也未說出要對曾女做出任何不利的行為,也不算構成恐嚇,因此無論是妨害秘密或是恐嚇罪,檢方都不予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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