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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新娘出門時讓我必須簽兩頁紙的協議,看清楚上面的內容後我當場棄娶新娘!你女兒我不要了!

我來自農村,大學畢業後經過好幾年的打拚,終於在城裡有了自己的事業。


接新娘出門時讓我必須簽兩頁紙的協議,算了,你女兒我不要了!

並且買了房和車,準備和談了三年的女友結婚。

接新娘出門時讓我必須簽兩頁紙的協議,算了,你女兒我不要了!

女友是本地的,所以她的父母一直不同意我們兩個交往。

她的家庭條件一般,父母都是普通職工,只有這一個女兒。

可能在他們眼裡我是農村的,就很反對我們的婚事。

 

不過好在我事業有成之後,女友也懷孕了,就答應了我們兩個結婚的要求。

女友父母要求15萬彩禮和在房產證加上女友的名字,我也做到了。

於是雙方就定好了日子,到時候我就過來接新娘。

接新娘出門時讓我必須簽兩頁紙的協議,算了,你女兒我不要了!

婚禮那天,我和一幫朋友去接新娘。

誰知道到了嶽父家之後,嶽父嶽母突然提出要1萬元出門錢。

由於事情太突然,沒帶這麼多錢出門,沒辦法了,大家湊了湊只有八千多,但是嶽父死活不肯。

 

最後打電話叫人送錢過來,才給開門。

接新娘出門時讓我必須簽兩頁紙的協議,算了,你女兒我不要了!

​開了門,嶽父嶽母堵在門口,拿出一份協議讓我簽。說是簽了馬上讓新娘出門,不然就別想讓新娘嫁過去。

我拿著協議一看,有兩頁一共15條。只見上面寫著:

1婚後要由女方當家。

2婚後男方所有收入必須由女方保管。

3婚後五年以內必須再買一套房子,寫女方父母的名字。

4出生的第一個兒子必須隨女方姓等等一共密密麻麻兩頁。

突然來的這一出我聽直接傻眼了,火當時就上來了。我娶老婆怎麼就成了入贅了?

 

現在這麼讓我簽這個協議,到底幾個意思?

我當時就拒絕了,然而老婆卻說你簽了吧,簽了我爸才會讓我出門,快點,別誤了時辰。

我問這是什麼意思,嶽父說這是給他女兒的未來做個保證,所以我必須簽這個協議。

我沒說話,給了一句:“這個協議我不會簽,要不你們把新娘讓我接走,要不你們把女兒留著。給你們一個小時考慮。”。

接新娘出門時讓我必須簽兩頁紙的協議,算了,你女兒我不要了!

然而一個小時過去了,新娘家的人還沒把我的話當回事,我丟下一句:

“算了,你女兒我不要了,也要不起,你留著吧”!然後招呼親友上車揚長而去。

等我們開車走了才新娘家知道大事不妙,新娘急的直哭。

打電話讓我回去,說有事好商量。但是我沒有回頭,彩禮我也不要了,這個婚我也不想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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