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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驚險一刻!一名兩歲半兒童因為貪玩就從窗戶下掉了下去,而一旁的鄰居伯伯看到了,於是拼了老命去救......
近日,大陸廣西南寧一名兩歲半男童趁媽媽外出買菜,獨自爬上窗台,結果卡護欄裡搖搖欲墜。鄰居鄧伯伯見狀,爬上四樓站窗台上托住孩子5分鐘,直至其他鄰居進屋將男童拽入。(來至央視新聞)
讓我們來看看這個驚險的瞬間!
讓我們來看看這個驚險的瞬間!
▲被卡陽台護欄的兩歲半男童。(感覺就是要掉下來了)
▲於是鄰居伯伯就爬上去,也拼死抱住男童!
▲真的是非常驚險萬分!幸好後來有人將他們救了下來,不然就非常糟糕了!
補充法律(來源)
請問,法律是規定幾歲以下兒童,不能夠獨自一個人在家?
按「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之人不得使兒童獨處於易發生危險或傷害之環境;對於六歲以下兒童或需要特別看護之兒童及少年,不得使其獨處或由不適當之人代為照顧。」
「違反第三十二條規定者,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
「依本法應受處罰者,除依本法處罰外,其有犯罪嫌疑者,應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分別為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32條、第60條、第67條定有明文,是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之人不得使兒童獨處於易發生危險或傷害之環境;
對於六歲以下兒童或需要特別看護之兒童及少年,不得使其獨處或由不適當之人代為照顧;倘有違反者,除「處新臺幣3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罰鍰」外,其有犯罪嫌疑者,將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處罰可謂嚴重,是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之人,千萬不要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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