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哥犯事,我被含淚逼嫁給惡霸!結果五年後,回家一看,我大聲叫好!
我今年23歲,本是李村一戶人家的閨女,那年18歲,我被連哄帶騙,當作交易的籌碼,嫁給了鎮上的一個「惡霸」,後來兩人出外地打工,從此我也斷絕了和家裡的關係。
說起為什麼嫁給惡霸,我仍記憶猶新。那年,寒冬臘月,幾個催債的人敲響了門,領頭的就是我的前夫,他們找我哥,向他索要賭債,否則就揚言要滅我全家。
那個惡霸我認識,是鎮上中學的輟學男生,在鎮上依了老闆做靠山,從此肆意妄為,以前還向我表過白,但我一直都是拒絕的。
爸媽一番商量後,就提議能把我嫁出去,從前的債務全免了。惡霸想都沒想,也同意了,不顧我的反對,把我嫁了過去。我總是反抗,也敵不過一個男人,就這樣,有了一次、兩次、三次,就老實了,也認命了。
第二年春,我跟著他外出打工,接著偷溜,然後和一個男人遠走高飛了。因為我無法接受這個惡霸,我打心眼裡就不喜歡他,更和談會真的嫁給他?
時隔五年,我前陣子回到了曾經的家。一直埋怨憎恨父母,他們當初的決定,無疑就是把我推向深淵的黑手,我發誓不會原諒他們的。
看著破敗的房子,那個生我的女人,病倒在床,家裡看不見一件像樣的傢俱,我知道,我哥那賭性還是沒能改過來,這個家也快垮了,馬上就要剩一堆破瓦了。
臨走時,我聽見房裡那微弱的喊聲,我沒有說話,把包裡的3000元紅包拿出,放到臺上,轉身便出了門。
我知道,這輩子,哪怕他們生老病死,也不再和我有任何關係了,當初他們絕情時,就應該料到這樣的後果,人生沒有後悔藥,一切都已經晚了。
我長歎了一聲,好,很好,便出了村,繼續消失在茫茫人海中,只記得自己,無父無母。
朋友說,我做的太絕情了,不該如此,可事實上,我做的有錯嗎?真的有嗎!?
紅包,也作紅封包;粵語稱之為利是(俗寫作「利市」或「利事」、諧音「勵事」),越南語叫法亦同;乃由紅色封套製成的一種小型禮品,常見於中國傳統習俗與漢字文化圈背景下的各種慶祝活動,包括新春(拜年)、婚禮(婚宴)、生辰(賀壽)等場合,其顏色在中華文化裡常常代表「喜慶」之意。早期的紅包多為以毛筆書寫、帶有吉祥字句的一張紅紙折疊而成,直至明清時期出現包裹銅板的作法(是為壓歲錢),並逐漸演變成將金錢[a]放置於紅包袋內的一種現代禮金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