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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父債子還!爸爸走後 兩兄不願背債 他獨自「扛5百萬債務」竟意外獨得3千萬遺產!

大多數人都不是很了解法律,
往往是發生問題時不知該如何解決時,
才尋求法律協助,
但有些事情真的早點知道比較好!

劉韋德律師寫了一篇文章,
是關於遺產繼承的,小編整理如下...

上個月阿方和兩個哥哥辦完爸爸的後事,
某天兄弟三人討論繼承遺產的事。
其中一個哥哥拿出了向國稅局申請的財產歸戶資料

阿方的父親隻有為數不多的存款和股票,
名下沒有不動產
但三兄弟知道爸爸生前向大伯借了五百萬,
每月要付利息

對於這筆負債兄弟三人意見分歧,
阿方覺得大伯基於兄弟情,
才把省吃儉用存下的錢借給爸爸,
爸爸走了後,如果隻用這點遺產還大伯,
道義上說不過去

所以希望兄弟一起努力幫爸爸還債。
但他的兩個哥哥認為,各自的債務各自償還,
在負債大於遺產的情況下,
不如辦理拋棄繼承,免去日後的牽扯,
雖然對大伯有點抱歉,
但兩個哥哥還是向法院辦理拋棄繼承

人算不如天算,幾個月後阿方整理爸爸書房時,
發現一批無記名債券,價值三千萬,
這本來也是要均分的遺產

但兩個哥哥已拋棄繼承,法律上已無繼承權。
兩個哥哥請律師向法院遞狀,
主張之前不知道有這筆遺產,因此意思表示有誤

聲請撤銷之前提出的拋棄繼承,
但法院判定,兩人沒有被脅迫或詐欺,
而且意思表示有誤,只限於表示的內容和行為有錯誤,
兩人拋棄繼承只有動機錯誤,
和內容或行為無關,判定不得撤銷,駁回聲請

有專業的網友指出,
現在有「概括繼承有限責任製度」,
根本無須拋棄繼承

這個製度很好懂,
假設有五百萬的遺產和六百萬的負債,
那麼隻要還五百萬就好了,
不用自掏腰包還錢。

換言之以上述的故事為例,
如果一開始就辦理了「概括繼承有限責任製度」
那麼爸爸若隻留下兩百萬遺產,
他們三兄弟也隻要還大伯兩百萬,不用自己出半毛錢

也有網友指出如果有三千萬債券,
何必借五百萬?還隻還利息?
別的網友回應,持有有價證券的人,

如果無法獲利,是不會把證券拿去換現金的,

但要做生意需要資金週轉,所以才借錢!

Refer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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