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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這個夭壽骨!還不快點把錢還給陳先生!這些都是救命錢呀!

這年頭錢很難賺!也不能亂撿錢!台灣縱使失業率高、同事的帳戶只剩94元,但他們還是很認真的找工作和努力工作!

先來看以下這則新聞:


高雄市1名失業的陳先生,將僅有的小貨車典當3萬元要做來做蔥油餅生意。前天下午他到楠梓區德中路購買蔥油餅煎爐,不慎把1萬7000元掉落在賣場門前馬路。路人發現後爭相撿走掉在路上的現金,至今天都還沒人拿到警局報案歸還。陳男難過到2夜沒有睡覺,他懇求:「這是我的救命錢,希望撿到的民眾可以還我!」

▲看起來相當焦心的陳先生
 
陳姓男子悲傷訴說,他之前當司機送營養午餐賺錢,三年前失業後,靠著在學校當清潔工的老婆撐起家計,他嘗試找工作,卻都碰壁,因為不想再跟家人伸手拿錢,這個月將小貨車典當3萬元,打算購買相關設備後,賣蔥油餅賺錢貼補家用。前天下午4點45分,他帶了2萬元前往楠梓區德中路「鼎泓」凍餐飲設備賣場,花2700元購買蔥油餅煎爐,走出賣場時,不慎把1萬7000元掉在賣場門前的馬路。他開貨車到加油站加油時,驚覺金錢遺失,趕緊折返尋找。

陳男調閱賣場的監視器畫面查看,這才發現有5、6名路人爭相彎腰撿走他不慎掉落的現金。他報警求援,楠梓分局加昌派出所致電周遭的派出所詢問,卻都沒有人來還錢!若無法找回這筆失款,他連下個月要還當鋪的利息3750元都拿不出來!承辦警官表示,已經擴大調閱相關監視器進行追查,若撿錢的民眾不歸還,將追究侵占遺失物刑責。有許多網友看到這個消息之後,紛紛怒罵這六人,希望他們出來面對,還有快點把錢還給陳先生!

小補充:

刑法第三百三十七條對於侵占罪之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遺失物、漂流物或其他脫離本人所持有之物者,構成侵占脫離持有之物罪,處五百元以下罰金。」


身為台灣人怎麼可以這麼不知恥!地上的一萬七對一個上班族來說,真是一個非常大的數目!何況是一個失業許久的家庭!小編衷心希望其中有良心的民眾可以全數歸還!也希望陳先生可以全數拿回!

台灣人的良心真的消失了嗎?(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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