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竟能否準時下班?「六個觀點」讓職場老鳥不說你閒話!
每年七、八月是大量畢業生正式踏入社會職場的「新人季」。
究竟下班後「要不要留下來加班」,就成了近期新鮮人們的疑問。
台灣工作的奇怪習慣就是「加班」。
雖然早到的人很少,但晚走的人非常多,規定五點下班,經常拖到八九十十一點還不走,甚至到午夜辦公室還是燈火通明。
基於法律,若工作超時加班費也要給足。
但台灣企業一向以違反勞基法為榮,許多勞工也以幫老闆違法為榮。
剛進入社會的畢業生也許是剛開始,工作量自然少,習慣準時下班,卻會被職場前輩認為白目。
到底誰有道理?
「君子之於天下也,無適也,無莫也,義之與比。」
倫理學不會講必定要留或必定不留,一切都要看當時的背景狀況。
以下依各派主流倫理學,舉出三種「可留」,以及三種「不當留」。
說「可留」,不是說你一定要留,而是留下來的道德價值可能較高。
三種可留下加班的情況
第一種可留
同事長官品德高尚,能感召你留下來加班。
你認同這長官和同事的人格,願意為了錢以外的良善目的,留下來幫他或陪他。
職場的確會有這種好人,和他多相處,你會覺得人生目標更加明確。
第二種可留
是你自己出的包。
時間內應該可以解決的卻收不完,那當然要留下來收呀!
今晚收不乾淨,第二天會更難過。
這也不是責任制,是「普通人都可以五點做完但你搞不定你就要留下來收爛攤」制。
第三種可留
是留下來加班確實可以有良好表現。
有些「夜貓」非要等到同事都跑了,才會有生產力。
這種生產習慣也越來越常見,如果這樣產值會比較高,那就留囉!
因為這也代表你正常的工時內產能很低。
而「不當留」,指你留下來,在道德上是損人不利己,又破壞社會祥和。
三種不當留下的情形
第一種不當留
是用威脅、講道德的方式要你留。
真正的好人不會滿口仁義、「觀念」。
沒觀念的人才愛講觀念,小屁孩才會裝老成。
一個公司會鬧到要口語強迫留人,為什麼不去改善內部管理和生產模式?
第二種不當留
是被人惡意挖洞。
別人陷害你,讓你事收不完,或是欺負你善良,把事推過來,只要你察覺到了,判斷自己沒有錯,那就不用給人面子,直接打道回府。
你也可以先留下來解決,但仔細計算,現在被害到,將來對方要還什麼回來。
等你相關事務熟練了,下次就可以挖個讓他留到天亮的洞。
第三種不當留
是你明明有工作以外的要事卻還要你留。
像家人急病,朋友有大難,卻還要求你以公司為重。
如果法規、合約裡有這種規定(如軍警消),那也沒辦法。
若只是普通公司卻裝成軍警消公務員,那這公司其實也不用待了。
人生不是只有上班,上班頂多佔三分之一,如果公司是浪費時間,你該浪費你人生的三分之一嗎?
公司雖然是法人,但就倫理學的角度,真正能產生道德互動並負責的,還是真人(也就是自然人),什麼對公司的向心力,其實都是對人的道德判斷。
人,才是決定你要不要留下來加班的關鍵。
不要只是思考「我」,也不是死守「法」,仔細感受、觀察你身邊的人,你就知道該不該留。
至於可不可以勸人留呢?
如果真有人格感召力,對方會自動留的,等到你要開口講,一切都已經太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