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老闆意見不合,如何說出真話又不得罪人?超有用的「4撇步」你一定要知道!

最近有一位朋友跟我抱怨他和老闆對某件事意見不同,
爭執得很不愉快,也影響到他與老闆的關係。
obligation to dissent(有不同的意見,說出來是義務,不是權利)。
唯有如此,決策品質才得以提升。
不論對方是老闆、同僚,或是屬下,從團隊運作的角度來看,
obligation to dissent都是對的。
obligation to dissent 與上述與老闆爭執,調和之道在哪裡?
如何實踐 obligation to dissent,但不影響彼此的關係?
我的步驟方法是這樣的:
1 - 表明『看法的強度』
2 - 說明看法
3 - 提出支持事證
4 - 提出如何取捨/整合現有之不同之看法
看法的強度,依支持看法的事證多寡而定。舉例如下:
若完全沒有事證支持,可以這麼說:
(1)這只是一個純理論(theory)。
(2)消費者不買的原因,可能不是因為價錢太高,
而是因為我們產品太特殊,因此消費者對功能不瞭解?
(3)我沒有支持事證
(4)目前認為價錢太貴,也沒有任何事證,不是嗎?
我們可否很快地蒐集問卷,看看哪一個理論比較有可能?
若有一兩個事證支持,可以這麼說:
(1)我有一個假說(hypothesis)。
(2)消費者不買的原因,也有可能是因為對功能不熟悉。
(3)昨天在賣場整理產品擺設時,有一位消費者在買之前,
對產品問了好些我們認為是很基本的功能問題。
我就在想,若沒有我剛好在那兒回答問題,他會買嗎?
(4)建議針對產品功能的了解,或是價格的問題,
多蒐集一些資料,也許是focus group確認一下,
說不定價格太高跟對功能不熟悉都是問題。
若已有很多事證支持,可以這麼說:
(1)這是一個強假說(strong hypothesis)。
(2)消費者不買的原因,很有可能是因為對功能不熟悉。
(3)昨天在賣場觀察時,看到好多位顧客問這個產品的基本功能問了老半天,還是搞不清楚。
我的朋友也打電話問我這個產品使用方式的問題。
坦白說,我自己也很訝異會有這種情況。
價錢或許是個因素,但是功能說不清楚,太有可能是另一個因素。
(4)建議在幾個賣場的產品旁,擺一個設計很好的說明,
看看那幾個點的銷量,是否有提升。
如果事後銷量果真提升,那就由strong hypothesis升格為proven。
以上是和藹、小心、謹慎且為人留餘地的說法。
畢竟,有不同的意見,更要注意別人的感受。
我自己個性急,常常提出與人不同的看法時,
雖然立論與事證輕重吻合,可是「留人餘地」這一點,做得差了。
理想與現實,畢竟還是有差距,功課還是要繼續做才是。
請記得,當自己與老闆「意見」不同,
而雙方都沒有「事證」支持時,若老闆不願意考慮你的「意見」,
則老闆的意見是對的。(political correct,政治正確)
唯有當自己的意見有更多的事證支持,才可堅持自己的看法。
如果只有純理論或是事證不足的假說,
就堅持要老闆或同事支持自己的看法,
非但無法說服別人,同時也容易留下「堅持己見」、「不易溝通」的印象。
Obligation to dissent,提出不同的看法,畢竟還是要有方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