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晴天霹靂!現在生鮮食品和DVD都將要不適用7天鑑賞期了?!消保法幹嘛要修正三讀啦!

▲七天鑑賞期即將再不適用在生鮮食品、易腐壞商品或影音商品上了。

這真是個冷酷無情的社會~~~

立法院於6月2日三讀《消費者保護法》修正案,明定行政院可視產品特性,公告排除部分不適合7天鑑賞期的商品,如生鮮食品、易腐敗商品、影音或APP等。此外,因消費者與企業發生定型化契約糾紛後往往難以以舉證,未來企業若與消費者訂立定型化契約,自認符合消保法規定時,需負舉證責任。

現行《消保法》規定,民眾透過網路、電視購物等管道購買蛋糕或DVD等易腐敗或立即可使用商品,可在產品到貨後7日內退回。不過,部分商品性質特殊,如生鮮食品、易腐壞商品或影音商品,適用7天鑑賞期規定可能有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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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樣東西都將沒七天鑑賞期啦!

▼蛋糕。

▼DVD


而且買到這種蛋糕該怎麼辦???
 
▼這哆啦A夢的蛋糕根本超搞笑的啊!買家本來要買來送女友,結果看到成品是這模樣後也不敢送出去了...還被網友說是「隔壁幼稚園的家政作品吧!」、「我笑了,比較像老鼠!哈哈!」等話。XDDD

遇到這種糾紛要是沒七天鑑賞期的話該怎麼活啊!還我鑑賞期~~~
 
▼還我逝去的鑑賞期~~~(吶喊~~)
啊不過感覺小編在怎麼吶喊,七天鑑賞期就還是這樣一去不回了啊~~哭哭~趕快把這篇文章點個讚分享出去吧!還能順便和親友們一起咒罵(?)這個冷酷無情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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