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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菜鳥設計師為早餐店做LOGO,竟是一場惡夢的開端...


設計師Nestor Zhu請朋友在PTT設計板上代po,指控他常去的早餐店老闆娘介紹他,為她姊夫的早餐店做整體形象設計,包含LOGO、平面(菜單)、包裝(飲料杯、外帶袋子、漢堡盒)、招牌帆布、攝影等,一手包辦,談好價碼三萬元。

Nestor有意簽約,但老闆說不用,都這麼熟了,還要長期合作,用這些話敷衍了事。

老闆看似尊重設計,也不砍價錢,他想說給他方便,不知道這是一場惡夢的開端。

之後這個老闆就各種已讀不回,根本找不到人。快一個月後,他才聯絡上老闆。對方竟然劈頭就批評他的設計:

「東西根本很慘阿很慘!」

「你不專業!」

「廠商說你這根本學生作品!」

「你做的東西我根本沒用到什麼阿!」

Nestor想說算了,請老闆另請高明,說不收錢,也請老闆別再使用他設計的東西。

但老闆開始瞎扯,說很喜歡菜單和店卡,也已經用了,用了就會買,請Nestor開價。

他開了五千,並聲明只能使用菜單跟店卡。
 


但早餐店後來還是繼續用他設計的所有成品,也拒絕簽約確認權利歸屬,還堅稱LOGO是店家的,讓Nestor不知如何是好,只好上網發文求助,希望對方別用他設計的東西,要用就全額付清。

但他的行為惹毛早餐店,當初介紹他的老闆娘說要告他在PTT的文章,以及幫他代po的友人,並以自殺威脅他刪除貼文。

但他堅持他做事坦蕩,沒有不能公開的事,也對店家提起訴訟。

雙方鬧上法庭後,最近判決書下來,竟是不起訴處分。

他在臉書感嘆,以為工作付薪水是應該,但迄今對方的確是一毛錢都沒有給。

他也因此學到教訓,了解一定要先簽約,不論和對方是什麼關係。

網友看了也紛紛抱不平,並提出建議:

「乾脆送給"大家"用,,,,
不知道設計師懂不懂,,,
還有做吃的很怕衛生出問題,也很怕被檢舉汙染+佔用道路很多東西等等,,
對於放棄人格尊嚴的人,我通常不會把他在繼續當人看,,」

「唉呦,他暗示的這麼明顯了還看不懂喔,好吧,當做奉送,案件的苦主,最佳解決方案就是你只要三天兩頭去投訴檢舉事項,衛生、道路之類的,半年他就準備倒店,方法多得很,重點,完全合法。」

「登山客 前兩句應該是反正拿不到錢,就把同個設計給別人用,早餐店不重視設計師權利,設計師就沒有必要幫早餐店重視。後兩句的意思應該是想要搞垮這間早餐店,多的是方法可以搞垮他們」

「1:食材的源頭出處
2:飲料的成份
3:營登與消防安檢
4:廢油後續處理
5:員工有無勞健保
6:員工薪資是否合法」

「告錯了難怪會不起訴 這種要告 民事侵權+支付合約設計費貨款 請求對方付錢 告刑事多半不會成」

「霧峰阿朵早餐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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