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爺孫戀李坤城被未來岳父提告和誘罪,沒想到竟是用了這種方法救了他的名譽!原來林靖恩竟是「幫兇」...!讓我都傻眼了!!

沒想到就是這個救了李坤城,讓他不致入罪!!

58歲的音樂人李坤城,和小40歲的女友林靖恩在2013年公開戀情時,當時他被女方父親提告「妨害家庭和誘罪」



早前獲判不起訴,林父不甘心又聲請再議,讓林靖恩一度火大嗆父。(有這樣的女兒養老鼠咬布袋真的超慘!)
 
據檢方調查後發現,林靖恩幾乎每天都會回家睡覺,表示尚未脫離父親的監護,因此不構成「妨害家庭和誘罪」的犯罪條件,再次裁定不起訴。(這一定是恐龍法官啊~~~!)



李坤城感謝女友的冷靜理性,自己也不願傷害女友家庭。(他跟朋友的女兒在一起難道就不是傷害朋友的行為嗎?當作朋友變岳父每個人都想接受喔?)

因此和女友約定「絕對不能離家出走」,沒想到竟是這個約定救了他不致入罪!

真是扯爆了!那這樣說,原來女方真的當時有想出走啊...所以這樣才能陪他出去玩???真是打得好算盤啊!
 

24日李坤城透露訴訟終於完全落幕,大喊「真愛無敵!」並感謝「司法總算已還我清白!」。



兩人將等林靖恩滿20歲,正式登記成為合法夫妻。

好想吐啊!怎麼辦?!其實小編我覺得他未來岳父根本告得很有道理啊!而且他哪裡清白了???抗議恐龍法官!!

其實小編我不認同的理由不是他們年齡差距太大的問題,而是他們當初交往的原因實在是太噁心人了!當初李坤城是被朋友以長輩身份邀去教導未成年的女兒,結果最後卻自己搞上對方!這樣還像話嗎?!也難怪一堆人都反對他們的戀情了!!假設當初是林靖恩成年了,有自主能力,然後在外面認識了李坤城進而交往,那這樣其實外人也無話可說。但事實不是這樣,難怪幾乎是一面倒的負面評價啊!認同小編的意見請點個讚並分享出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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