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禽獸爸爸竟從女兒15歲開始時,就將她拖到田裡侵犯她多達435次!還曾拿鐵鍊囚禁讓她生下了...!被獸父辱罵:「去死吧!」之後,最後竟讓她...!

這真是人神共憤!!!(怒!)沒想到「至親至愛至信之人,竟成生命中最可怖的夢魘。」
 
▼被害少婦(26歲)淚控,父親從她國二開始性侵她,10年來「至少上千次,根本無法計算。」她回憶第一次是父親騎機車載她到高屏大橋旁農田,父親喝完保力達,摸黑在田裡草地逞獸慾!

她只要反抗就被踹或打!!之後父親只要一時「性」起或喝完酒,就對她霸王硬上弓,且不戴保險套。

被害人說,父親性侵她後會拿事後避孕藥給她吃,但她被強暴後不到一年,就懷孕產下一名男嬰,當時家人都以為她在外面亂搞才懷孕
 
▼但她不敢說,後來聽父親說小孩被送到荷蘭給外國人養。 

▼後來父親每隔幾天就性侵她,身心受創的她國中畢業後開始反抗並一度逃家,但是被父親抓回來,不是毒打,就是將她的頭髮亂剪,防止她再逃跑;父親還曾用鐵鍊把她鎖在房間長達15天,因母親常不在,都是祖母拿飯給她吃。


▼她告訴祖母遭父性侵,不料祖母卻叫她隱忍,以免家醜外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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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雖曾答應到她滿18歲就會放手,但直到她19歲嫁人後,父親還持續踢、打,脅迫她發生性行為,甚至跑到她夫家附近租屋,每隔4、5天或一周,就打電話叫她到租屋處或旅社供其逞慾,若不從就威脅要鬧到夫家,她只好乖乖任父親擺布。
 
▼不料婚後不到一年,她就懷孕產下一女,因屢遭父親性侵,她始終無法確定誰才是女嬰的生父。

她內心承受巨大壓力,導致婚姻只維持短暫3年,2009年離婚,因無力獨自撫養女兒,於是帶著女兒回老家生活,父親仍持續對她伸狼爪。 
 
▼直到被害人認識現在的男友,想要展開新生活,不願再當父親性奴,於是跪地哭求父親:「放過我吧!」不料被痛罵:「去死啦!」斷然拒絕,她心灰意冷,覺得「為了一個禽獸般的父親去死太不值得」,才鼓起勇氣報案。

警方把獸父移送法辦後,獸父否認性侵,還與妻子、母親聯手指責女兒亂講話!
 
▼但檢方採集被害人所生女童檢體,與她前夫及獸父比對DNA,確認女童是獸父亂倫骨肉,去年將獸父起訴。

然而法院開庭時,少婦竟翻供,宣稱「是我不滿父親管太嚴才亂講話。」但合議庭根據她先前指證歷歷,以及DNA比對,確認少婦所言不假,認定她慘遭生父性侵逾435次。 
 
▼法院考量獸父犯後毫無悔意,依一罪一罰重判1458年,合併執行最高20年徒刑,刑前須接受最長3年強制治療。為適用舊法的最高刑度,新法最高刑度則是30年。

高雄一名檢察官痛批:「這是史上最惡劣的淫父!」高雄地院昨在判決書也大罵這名獸父原應為女兒「至親至愛至信之人,竟成生命中最可怖的夢魘。」

亂倫性侵被害人到審理時翻供的情況並不罕見,「被害人有時基於親情斬不斷,甚至是其他家人給的壓力,或為了生計被利誘、恐嚇,都有可能翻供。」但法院還是會依據證據斷案。

▼附上詳細事發經過影片。
 
這真的是人神共憤!!怎麼會有這樣的可惡獸父!!真是太變態了啊!!這種人才該去死吧!!但明明重判1458年,卻只有執行20年是怎麼回事?!但台灣的法律就是這樣,只要不犯無期或死刑之罪,就算被判2000年,還是只能執行20-30年!!這種法律也太寬鬆了吧!早該淘汰了!大家認為這名獸父是不是變態呢?不然怎會對女兒做出這種事!喜歡這篇文章的話,就按下你的想法,並點個讚分享出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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