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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人妻拒絕與丈夫行房,竟被抱孫心切的惡婆婆強行扳開她的雙腿,並讓兒子...!

這則新聞真的是太誇張啦!!新婚人妻拒絕與丈夫行房,竟讓抱孫心切的婆婆強行壓制她,讓兒子性侵得逞!

嘉義縣竹崎鄉一名婦人,其獨子做臨時工,領有輕度智障手冊,一直沒女友,婦人盼兒子能傳宗接代,自己早點抱孫子,便透過仲介於去年三月幫兒子娶個印尼新娘。
 
▼媳婦在去年五月初來台,不久即發現丈夫是智障者,自此之後找理由推托拒絕行房。

後來婦人聽兒子說印尼妻不再和他上床,十分生氣,心想如此怎能期望抱孫子,母子於是商議聯手對媳婦來硬的。

去年八月中旬的晚上,婦人在兒子房間內強行將媳婦壓在床上,並由兒子脫掉媳婦的短褲和內褲,婦人再強行扳開媳婦雙腿,讓兒子壓住媳婦雙手,強制性侵得逞。
 
▼抱孫心切的婦人竟和兒子聯手, 把媳婦壓在床上!

▼讓兒子強脫她褲子霸王硬上弓,性侵得逞。

▼事後媳婦不甘受辱報警並提離婚,檢方昨依加重強製性交罪嫌將這對母子起訴。

此案被嘉義地檢署起訴。嘉義地檢署主任檢察官王全成表示,此案雖然婆婆否認有幫忙壓製媳婦,但印尼媳婦指證歷歷,兒子也承認強製性侵,檢方依加重強製性交罪起訴這對母子。王全成強調,加重強製性交罪本刑七年以上,但因兒子有輕度智障,法官應會酌情量刑。
 
▼詳細事發經過影片。

律師指出,每個人都有性自主權,不受結婚影響,因此,夫妻一方不願做愛,對方就不能強迫,否則強製一方就可能吃上妨害性自主官司,這屬於告訴乃論。

而夫妻一方在婚前隱瞞痼疾,如隱瞞精神障礙、智障或殘障等,屬於被詐欺而結婚者,可依《民法》規定於知情半年內,向法院提出撤銷結婚登記,經判決撤銷結婚登記。

「此案讓人心酸」家有輕度智障女兒的嘉愛啟智發展中心董事長洪界速說,智障者生下智障者的比率頗高,且智障者已沒辦法照顧自己,如何去照顧另一半甚至下一代;「聽到這個案例讓人感到心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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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行房紛爭案例:

2011/02:高雄市謝姓男子酒後向妻求歡遭拒,竟痛毆妻企圖硬上,妻提告,謝男被依傷害罪嫌法辦。

2010/06:新竹縣陳姓男子多次向妻求歡遭拒,竟下藥迷姦妻子,妻憤而報警。法官依妨害性自主罪判處陳男3年8月徒刑。

2010/03:台北縣陳姓男子向妻求歡被拒,仍從後抱住側睡妻子磨蹭下體至射精,妻憤而提告。法官依乘機猥褻罪判處陳男8月徒刑。

2007/03:彰化縣陳姓男子喜採「怪姿勢」行房,被拒後竟以手指插妻下體並拔陰毛,被妻控性侵。

這真是太誇張啦!怎麼能這樣強迫人呢?== 大家要注意,根據法律即使是夫妻也不能對對方用強啊!喜歡這篇文章的話,就按下你的想法,並點個讚分享出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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