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M_AfterTag}
時事
這名老爸將兒子「吊在15樓高空」PO網要求「沒破1000讚就丟下去」,結果最後下場慘了!!
社群媒體為我們帶來方便、娛樂,但卻也造就了各式各樣的「怪物」....有的人為了擁有更多的讚數,不惜危害自己的性命,甚至「危害他人的性命」!這更是不可取的!來看看阿爾及利亞這名男子可惡的所作所為吧!
當時一名來自阿爾及利亞的男子在臉書上放上自己隻用一隻手抓住孩子背後衣服,還將他懸吊在15層樓的高空中的影片,並在敘述上寫道:「給我1000個讚,不然我就把他丟下去。」
廣告-請繼續往下閱讀
網友們看到以後紛紛被這個景象嚇傻,甚至以為是哪個爸爸這麼糟糕這樣對待自己的孩子,但後來據稱這名男子應該是小孩的親戚,但做出此舉依然是個非常殘忍的事。
而這名男子的身分也被網友挖出來,當地警察也將他逮捕歸案,最後以「虐待兒童」的罪名起訴他,將面臨兩年的有期徒刑。
而網友也指出,更糟糕的是這名男子似乎是用一手舉著孩子,另一隻手拿著手機在拍,分明照片比一個孩子還重要,讓人更加氣憤。
千萬不要為了讚數就做出傻事啊!除了有可能危害到一條小小人命,還有可能害自己被關!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第 一 章 總則 第 1 條 為促進兒童及少年身心健全發展,保障其權益,增進其福利,特製定本法 。
第 2 條 本法所稱兒童及少年,指未滿十八歲之人;所稱兒童,指未滿十二歲之人 ;所稱少年,指十二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之人。 第 3 條 父母或監護人對兒童及少年應負保護、教養之責任。對於主管機關、目的 事業主管機關或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團體依本法所為之各項措施,應配 合及協助之。
第 4 條 政府及公私立機構、團體應協助兒童及少年之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 顧兒童及少年之人,維護兒童及少年健康,促進其身心健全發展,對於需 要保護、救助、輔導、治療、早期療育、身心障礙重建及其他特殊協助之 兒童及少年,應提供所需服務及措施。
轉載請附文章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