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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捷三槍斃命!家屬不但一毛錢拿不到,甚至「這筆錢」還是全民買單



鄭捷伏法,除了他的遺體不能進行器捐之外,高院判准賠償給四名受害家屬的6100多萬元也等同宣告無效,目前僅有新北地檢發補償金給4死者家屬共855萬,若再加上台北捷運求償的2100多萬,鄭捷昨晚身上所中的三個子彈,等同抵銷他應當賠償的上億新台幣。
 

律師表示,鄭捷犯案時已年滿21歲,屬於完全行為人,因此家屬並無連帶賠償責任。死者之一的張正翰家人更表示,慘案發生之後,鄭捷家屬就和鄭捷切割了,甚至連出面道歉都沒有,賠償只是求一個公道,根本拿不到錢。

律師更說,新北地檢核發的855萬賠償金,其實根本是全民買單,如今鄭捷伏法,這筆錢當然也不可能再向鄭捷家屬追討。但林憲同律師說,家屬應當有「補償」的道德義務。只是隨著鄭捷的槍決,四條人命以及法院判定的上億元賠償金終將不了了之,讓人不勝欷噓。



高院判鄭捷需給付以下金額:

賠償死者解青雲的母親高懿文1000萬

賠償死者張正翰的父親張振源2000萬

賠償死者李翠雲的弟弟李瑞昌1600萬

賠償傷者史艾芙琳180萬
 

賠償傷者陳家慧200萬

賠償解耀祥211萬7384元

賠償解婷婷217萬8452元

賠償死者解青雲的妻子陳媛媛729萬7329元

鄭捷遭求償判決

.新北地院去年8月判鄭捷賠死者潘碧珠家屬及傷者等10人共3091萬元

.新北地檢發補償金給4死者家屬共855萬多元,並向鄭捷索討勝訴

.死者解青雲家屬及傷者等人要求鄭捷賠償,高院判准6100多萬

不再上訴

.北捷向鄭捷提起「10天運量損失」的民事損害賠償2061萬元,敗訴,未再上訴求償。

放話希望早點被死刑但又怕痛的殺人魔鄭捷,昨晚終於執行槍決,但是否真的「想死」引來疑惑,高檢署檢察官錢漢良昨天在刑場目擊,鄭捷身中第一槍之後,身體明顯晃動,最後竟開了「三槍」才結束他罪孽的一生。

錢檢察官昨晚依例在執行死刑前訊問鄭捷是否收到判決,以及有沒有意見或「遺言」,鄭捷一概拒絕回答,最後只對檢察官說:「我想喝口水。」

隨 後鄭捷吃便當、喝水,趴臥在行刑地點等待槍決,一路上表情淡漠不發一語。8點47分,行刑法警朝其背心開第一槍,沒想到此時鄭捷身軀明顯晃動,2 分鐘後檢察官錢漢良立即下令補開第二槍,傷口卻冒出血泡,法醫研判未命中心臟,於是8點51分補開第三槍,20分鐘後法醫勘驗,確認鄭捷死亡。大體運出刑 場。

錢漢良接受媒體專訪時談到這次執行死刑的感想,他出示一張隨手寫下的感言:「法律的精神在於社會正義,而正義是基於良知的正道,正道的理想必須能夠具體實現,社會正義才有落實的可能。
 

一樁隨機殺人案,四條人命,全台民眾的憤怒恐懼,但願就此塵埃落地。

北 捷隨機殺人案兇手鄭捷昨晚伏法後,殯葬業者將其大體運送至中壢殯葬服務中心冰存,但從昨完行刑完畢直到今天下午,鄭捷的家人並未出面領取鄭捷的遺 體。中國時報則報導,鄭捷在母親節曾和家人見最後一面,當時已決定槍決後,遺體從火化到入塔,全權委託殯儀業者處理。也就是說,鄭捷最後一程將沒有任何家 人陪伴,孤獨的走完人生之路。

殯 葬服務中心主管黃國清說,死者家屬確實不需要親自出面,只要將死亡證明書和委託書交給殯葬業者即可。先前有媒體報導,按照慣例台北看守所的死刑犯 大體應送往新北市立殯儀館,這次特別南下送到桃園中壢,是因為此案敏感,而鄭捷家屬想要「馬上領回」,因此才將鄭捷遺體送到中壢。

據指出,戶籍設在桃園當地人的冰存遺體費用為一天200元;戶籍設在外縣市的遺體冰存費用則一天600元。雖然費用是本地人的三倍,但冰存時間並無限制。只要確認死者尚有家屬,殯儀館便不會通報社會局以「無名屍」方式處理。

至於昨晚開始引發熱烈討論的「器捐」議題,器捐中心表示,衛福部去年訂定「器官移植作業準則」,明確規範「不得使用死刑犯器官」,意思是,即便鄭捷有意願捐贈器官,器捐中心也不能接受。因此,鄭捷的遺體目前可確認就是冰存在中壢的殯葬服務中心,等待家屬領回。

而鄭捷父親親筆寫下授權書,遺體將由殯葬業者全權負責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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